
摘 要:國內許多城市都成立了城市投資公司,作為各級政府經營城市的主體,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快速發展的城市建設需要。城投公司的成立使城市建設的投融資告別了單純的政府行為,形成了“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投融資格局,解決了城市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但在一些城市中,特別是城市投資體制改革剛起步的一些中小城市,城投公司的發展面臨諸多困難,急需突破發展的瓶頸制約。
關鍵詞:城市投資;發展問題;解決途徑;措施
一、透視城投公司發展的現狀
(一)資金回收周期太長,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作為一個可盈利或準盈利性投資項目,一般要經過投資(借貸)→經營→回收→還貸(有盈利)→再投入的一個過程。由于城投公司涉及的大部分是大投入的項目,這個過程的長短直接影響企業資金的運作和工程建設進度。在一些城市中,資金經過多個部門的道道關卡,不僅數量減少,使用率大大降低,而且回收時間拉長,給企業再投入增加了壓力。如在一些城市中,城投公司主要承擔的老城區的舊城改造土地拍賣項目,從計委立項到土地拍賣后土地出讓資金到位少說要一年。如此長的周轉期,捆住了企業再投入再發展的手腳。
(二)融資渠道單一,負債率居高不下。
因政府投入的城建資產運營權沒有得到充分落實及資金回收周期太長,引起城投公司融資功能不夠完善,對外融資多以銀行的長短期商業貸款等負債方式進行。一方面城建項目缺少收益性或收益不是很高,引起銀行慎貸程度越來越高,另一方面引起城投公司資產負債率越來越高,債務負擔不斷增加,債務償還難以保障。繼續靠負債融資不但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建設資金的需要,而且城投公司的可持續融資能力和發展受到一定的威脅。
(三)城建基礎設施建設部門分散、管理分散、資金分散,阻滯了城投公司建立多元化融資體制的進程。
由于政府仍按計劃經濟模式,直接參與城市經營活動,為調動所謂的各方積極性,多方籌措資金,政府喜歡把城建基礎設施工程交給多個部門負責進行,這在短時間內保證了工程資金和進度,但從長遠看,它所帶來的資金分散,人力分散,管理分散卻不利于城投公司開展資本化運作、吸納民間資金、盤活城建存量、內外舉債等多元化融資的償試。
二、化解城投公司發展瓶頸的方案
1、規范組織機構,搭建實力雄厚、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實現“投入——產出——再投入——更大產出”的良性循環。
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公司經營層實行年薪制,員工實行聘用制。加強公司內控機制建設,成立項目審查、資金管理、審計監察三個專業委員會,實行項目法人制。健全工作規范和規章制度。修訂完善項目計劃、資金支付、土地收購和出讓審批、工程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和中小企業貸款審批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立城投公司為市政府授權的國有獨資公司,承擔城市基礎投資運營和土地收購儲備經營、中小企業融資及授權國有資產經營等職能,形成借、用、還一體化的運行機制。
2、創新償債機制,培育自我發展能力,實現政府信用優勢和銀行融資優勢完美結合。
開發性金融以制度建設為前提,只有建立和完善了償債機制,才能保證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和政府信用的落實。城投公司增信對開發性金融的催化劑作用體現在償債機制建設上。
過去城市建設融資主要靠財政,還款渠道單一,信用水平薄弱。城投公司最大的資源是土地,獨特的資源是政府部門的信用。把最大的政府部門信用和土地資源與銀行的融資優勢結合,就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城投公司增信效果,依托銀行籌集更多的發展資金。因此,將土地儲備職能并入城投公司,將土地出讓金收益用于貸款償還,既可以增強城投公司的實力,又有效地避免了資金管理分散和流失問題,促進政府最大限度地獲得土地收益,極大地增強了城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信用。同時,通過多種方式向城投公司注入財政性資金和經營性資產,如城市特許經營權的收益、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城市建設資金、城市新建的經營資產項目和城市資源經營收入,進一步夯實城投公司實力,擴大資本金和還款來源。
3、建立城建資金的監管機制。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建設格局,政府對職能部門關于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基本處于很少監管的狀態,而職能部門對工程的建設也處于有多少錢就辦多少事,對資金的回收周期、資金的使用效率基本不作關注。由于城投公司的工程建設往往涉及許多資金,尤其在目前,許多城建項目是舉債經營,在現階段,這一現狀還無法在短時間內改變,政府對城投公司的財務進行監管尤為重要。一方面政府應該鼓勵城投公司舉債經營,另一方面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切實可行的資金監管制度,加強對他的債務管理,建立必要的債務預警體系,控制債務風險。確立資金使用回報比例,定期考核資金回收周期,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加強對工程投入成本審計,調動城建投資公司獲取最佳投資效益的主動性、開拓性徹底改變政府與城投公司項目建設上“心貼心”,資金管理上“背靠背”的現狀。
4、創新土地經營方式,增加城投公司的現金流量,土地出讓金統一由城投公司運作,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
政府信用加土地經營,是世界上最賺錢的買賣。土地收購儲備經營環節進入城投公司,政府收益就有了保障,還款信用就有了后盾。明確規定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是城投公司的核心職能,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侵蝕,城區所有土地由城投公司統一收購、統一儲備,按照“按規劃、帶項目、批土地”的開發程序和方式實行統一經營、統一收益、統一還貸,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土地資源行政管理工作就城投公司來說,流動資本沒有優勢,將土地出讓金統一由城投公司運作,一方面可大大緩解城投公司流動資金不足問題,減少貸款利息支出額度,降低負債率,另一方面將這部分資金由城投公司運作,將資金變為資本,資金的利用效率將會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