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首先講了公司治理結構中管理審計的變革,然后在此基礎上談了基于公司治理的管理審計發展對策。
關鍵詞:公司治理 管理審計 研究
一、公司治理結構中管理審計的變革
(一)擴大管理審計的職能作用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管理審計人員大多將主要精力置于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及監督上,管理審計的主要職責就是“查錯防弊”,而不是對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評價和提出管理建議,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相關資料。這一審計模式已經帶來許多問題,如過度控制情況日益嚴重阻礙了組織程序的正常運作.溝通變得更加困難。許多人員從事于附加價值的工作;固定的、過時的控制限制企業的發展,用以應付審計的無效率的控制不斷增加;同時.由于控制的變更滯后于組織作業的快速改變。使對原有的、與組織目前所面臨的風險根本無關的控制的審計變的更無意義。事實上,上市公司發生或產生的錯誤與舞弊等問題大多存在于經營管理過程之中。因此,管理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公司內部的管理、決策及效益服務,管理審計的職責也應從審查和監督向評價與咨詢方面拓展,其作業范圍不應局限于財務領域,而應擴展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二)管理審計的工作重點的變化
現代管理審計除了關注傳統的內部控制之外,更加關注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在管理審計的觀念下,年度審計計劃與公司最高層的風險戰略連接在一起,管理審計人員通過對當前的風險分析確保其審計計劃與經營計劃相一致,使用風險管理原則改變審核過程。風險管理成為組織中的關鍵流程,促使管理審計的工作重點不僅是測試控制,而且包括確認風險及測試管理風險的方法。在風險導向的管理審計中,控制仍然重要,但分析、確認、揭示關鍵性的經營風險,才是管理審計的焦點。鑒于管理審計在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運轉及管理和控制風險等方面的獨特作用,管理審計師已被看作是與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外部審計師構成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管理審計師擁有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知識與技能,能幫助公司治理實現其核心目標:控制風險以促進組織目標實現。因此,在公司治理中,管理審計是組織內部不容忽視的一支力量。在過去數十年中,控制導向審計是管理審計人員普遍使用的審計方法。它使審計人員容易將審計重點偏向于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而忽視了單位本身的目標。在未檢查組織目標和所處風險前直接評估控制程序,其結果意義不大,因為審計人員無法判斷哪些是最重要的控制,哪些控制對于風險而言是最重要的,以及缺少哪些控制。這一審計模式已經帶來許多問題,如過度控制情況日益嚴重.多余的控制阻礙了組織程序的正常運作.溝通變得更加困難。許多人員從事于附加價值的工作;固定的、過時的控制限制企業的發展,用以應付審計的無效率的控制不斷增加;同時,由于控制的變更滯后于組織作業的快速改變,使對原有的、與組織目前所面臨的風險根本無關的控制的審計變的更無意義。
二、基于公司治理的管理審計發展對策
(一)拓展審計范圍,確立“大審計”格局
大審計是相對于目前的管理審計工作而言的,其核心內容是擴大審計范圍,從現有的以財務審計為主擴大到全面的管理審計,以推動企業運營管理水平的提升。在大審計的工作模式中,管理審計人員的構成將不僅包括財務專業人員,也將包括安全管理、工程技術、人力資源、營銷等背景的專業人員,所涉及的領域將涵蓋企業管理的所有領域,有關業務流程改進和加強風險控制的建議將出現在審計報告中。管理審計人員將不單強調內控的重要性,也體現對業務改善的建設性意見。建立大審計工作模式,是加強運營管理的需求,是管理審計工作發展和提高的需求,將有效地推動專業化集團內的知識共享,推動企業成長。
加強審計管理,整合審計資源,最大限度地實現審計資源的聚合效應,構建科學、完善的審計監督體系。必須通盤思考,在“大審計”的概念內認真整合審計項目、審計人力和審計成果資源。要建立健全經營風險評估機制、內部控制評價機制、審計工作報告機制、審計成果運用機制、審計工作考核機制,逐步形成適應公司特點的審計項目實施運行機制。要充分考慮公司的特點。如上市公司較大則可實施“大審計”,具體做法如交叉審計、統一安排審計要點等,以適應一級法人、分公司規模大、地域分散的特點。通過這樣一種組織模式,以便高層次上揭示問題。“大審計”還要求被審計單位或被審計對象參與到審計中,從而充分利用審計資源。
(二)管理審計職能的擴展
管理審計 已經將職能從監督和評價轉變為確證和咨詢。確證是根據客戶的標準、要求對特定領域進行評價并提供其需要的信息,能夠用于改善決策,提高其科學性。咨詢則是直接作為專家顧問參與經營活動,改善客戶的狀況。這兩個職能的變化首先體現了現代企業管理上的一個最基本的理念一滿足顧客需求。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以前,在泰勒科學管理理論盛行的時代中,社會的需求遠遠超過了企業所能供應的商品,于是只要企業能生產出產品就一定能銷售出去而實現利潤。而現代社會企業環境發生了急劇變化,企業生存的關鍵在于顧客的滿意度,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無法滿足顧客需求的企業將在競爭中被淘汰,產品的生產固然如此,服務的提供也是遵循這樣的規律。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審計機構是在行政力量作用下設置的,如果無法滿足企業管理層的需要,那么管理審計職業的生存和發展就存在很嚴重的危機。因此,國有企業管理審計人員首先要樹立服務的理念,為管理層提供相關、及時的信息,并積極參與經營管理活動,以風險為出發點,幫助企業在承擔適度風險的同時抓住發展的機會,成為企業關鍵業務的“推進器”。其次應該積極營銷管理審計服務,通過宣傳和培訓讓客戶了解管理審計的增值作用,從而更加信賴和依賴管理審計服務,擴展管理審計職能。
(三)通過管理審計促進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整合
在風險力量的作用下,公司治理的核心轉向了科學決策,內部控制則擴展到了風險管理框架。管理審計除了對公司治理和現代內部控制發揮各自作用之外,還能夠互相提供對方的信息反饋,促進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協同與整合,從而實現外部受托責任與內部受托責任的統一。在我國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國有企業的改革進入了深層次,要求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而在上市公司中,隨著《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一系列規范的實施,公司治理也已成為一個理論和實務中的熱點。公司治理是溝通企業內、外的橋梁,也是保證公司對外受托責任履行的機制。國有企業的外部受托責任主要是對國家、政府和社會所承擔的,而上市公司則包括對股東、債權人、政府、社會等的外部受托責任,為了保證公司能夠以所有者及利益相關人利益為出發點進行決策、經營和管理,需要管理審計評價董事會以及高層管理者的外部受托責任。在企業內部隨著管理層次和管理幅度的加大,隨之也產生了多層的內部受托責任,這些受托責任的履行是高級管理層的戰略、計劃和決策是否能夠順利執行的關鍵。于是,企業內部需要對內部受托責任的履行進行控制的機制,這就是內部控制。管理審計是對內部控制的再控制,以及對內部控制的確證和咨詢能夠導致適當的控制以管理風險。因此,由于管理審計能夠發揮自上而下貫穿整個公司的作用,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成為其對象,同時管理審計也能成為溝通二者的渠道,促進二者的整合,促進各類企業外部受托責任和內部受托責任的統一。管理審計要發揮整合作用,需要有足夠的客觀條件,其中很重要的是提高其地位的制度一審計委員會制度以及獨立董事制度,而隨著我國公司治理規范化程度的提高,這方面條件是能夠具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