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最近發布。《實施意見》針對改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健全了制度,增強了可操作性,并新增加了規范企業管理層持有股權等內容,使規范改制更具全面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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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會上廣為關注的管理層持股問題,《實施意見》也予以明確,強調國有及國有控股大型企業實施改制,應嚴格控制管理層通過增資擴股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本企業的股權。同時指出,為探索實施激勵與約束機制,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凡通過公開招聘、企業內部競爭上崗等方式競聘上崗或對企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管理層成員,可通過增資擴股持有本企業股權,但管理層的持股總量不得達到控股或相對控股數量,且管理層持股必須提供資金來源合法的相關證明。(詳文見《商業會計》2006年2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