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所體現出的資產負債觀、全面收益觀及公允價值觀的新理念,闡述了新理念對證券市場會計監管的影響,并提出了應對挑戰的建議。
一、企業會計準則體現的新理念
新準則總體上體現了資產負債觀、全面收益觀和公允價值計量觀。現分述如下。
(一)資產負債觀理念在新準則中的具體體現
會計上對收益的確定、會計要素的定義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重要性的認識一直存在資產負債觀和收入費用觀兩種不同的觀念。
資產負債觀指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準則時,首先規范由此類交易或事項產生的有關資產和負債的確認、計量,然后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資產負債表重于收益表。而收入費用觀剛好相反,該觀念認為會計工作的重心應首先確認、計量收入、費用要素,資產和負債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依附于收入、費用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收益表重于資產負債表。
20世紀80年代以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等紛紛采用資產負債表觀。我國在這次會計改革中,新準則的制定基本上采用了資產負債觀。比如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4條規定,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應當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正是資產負債觀的體現。又比如在《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中明確規定取消利潤分配表而增設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這也正是資產負債觀理念的具體表現。此外,在其他的具體準則(如存貨)中都不同程度地體現了資產負債觀理念的運用。資產負債觀理念的確立要求企業管理層更加關注企業未來的發展;更加關注企業面臨的機會和風險;更加關注企業的資產質量和營運效率;更加強調資產負債表對財務狀況的真實公允的反映;更強調企業的盈利模式和資產營運效率,而不僅是經營結果。因此,企業所提供的信息更能滿足相關決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關性;同時,資產負債觀理念的確立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資產負債觀下對收益的確定,不需要考慮實現問題,只要企業的凈資產增加了,就應當作為收益確認 (不包括新增投資或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即收益=期末凈資產-期初凈資產-本期所有者新增投資-本期向所有者分配=(期末資產-期末負債)-(期初資產-期初負債)-本期所有者新增投資-本期向所有者分配
(二)全面收益觀理念在新準則中的具體體現
關于“全面收益”(Comprehensive Income)的概念,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發布的《論財務會計的概念》第五輯中給出了一個規范性的解釋:某一個體在報告期內,除與業主之間的交易外,由于一切原因所導致的權益增減的程度和途徑。這一收益概念實現了會計收益觀念的兩大轉變:一是財務呈報目標從“受托責任觀”到“決策有用觀”的重大轉變;二是收益計量從“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發展的重大轉變。全面收益觀下將全面收益分成兩個模塊:全面收益=凈收益+其他全面收益。其中凈收益仍由收益表提供,仍然只反映已確認及已實現的收入(利得)和費用(損失);其他全面收益則涵蓋那些已確認但未實現,平時不計入收益表而在資產負債表部分表述的項目,例如外幣折算項目上的未實現利得或損失、最低退休金負債調整、在特定債券或權益證券上投資的未實現利得或損失等。全面收益的內涵突破了收益表的局限,強調以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為基礎,把全部已確認但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納入財務報表中;突破了傳統會計收益的實現原則,引入了公允價值,使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的使用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新準則中體現出了全面收益理念,一方面將金融工具、部分符合條件的投資性房地產等資產的持有收益直接計入利潤或增加資本公積;另一方面在財務報表體系中增加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內容,通過兩個資產負債表日之間的主體權益變動,反映了當期主體凈資產的增加或減少,代表了當期主體活動形成的總收益和總費用。這樣,全面收益較好地將“當期經營業績觀”和“損益滿計觀”結合起來,比凈收益更能幫助使用者預測企業“所有”未來現金流量,增進了財務報表關于企業財務業績信息的完整性和有用性,并提升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有助于促使企業改善資產負債管理,優化資產和資本結構,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決策水平,著眼于企業長期戰略和可持續發展。
(三)公允價值觀理念在新準則中的具體體現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我國對公允價值的定義與I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大體一致。公允價值最大的特點是來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場,參與市場交易雙方充分考慮了市場信息后所達成的共識,這種共識后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為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與風險管理緊密相關。公允價值實際就是資產風險的量化。在新準則中充分體現了公允價值理念,并由此成為此次準則修改中的一大亮點。考慮到中國市場發展的現狀,總體上說,新會計準則體系對公允價值的運用是比較謹慎的,此次準則體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不再強調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的計量屬性,使新會計準則更著眼于企業未來的發展,關注會計信息的相關性。
二、新理念對證券市場會計監管的影響
會計信息是證券市場會計監管的基礎,新準則體系所體現出的上述新理念必然導致部分會計信息的內涵與外延的變化,從而對會計監管產生一定的影響。
(一)新理念下的資產、利潤和凈資產
首先,在新的準則體系中,盡管對于資產要素的界定沒有發生本質的變化,但由于公允價值理念的運用,必然導致資產價值量的確定基礎發生變化,金融工具、部分投資性房地產以及以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將反映其公允價值,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的分類及計量基礎亦發生了較大變化;其次,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引入,必將導致利潤表中利潤的內涵發生變化,企業的利潤不僅包括企業自身營運業績的體現,還包括企業以外的環境變化對利潤的影響,出現了較多的已確認但未實現的損益,即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部分,從《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中可以看出,企業對外報送的利潤表中以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取代了原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取消了主營業務利潤項目;營業利潤的構成中,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內容,并將原制度中影響利潤總額的部分減值損失(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減值損失、在建工程減值損失)和企業對外投資的投資收益作為影響營業利潤的內容。與此相適應的是,“利潤總額”和“凈利潤”項目相對于原制度來講其內涵得以擴大,特別是部分資產的持有損益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形式體現為利潤表“凈利潤”項目的內容;再次,新準則在利潤表中將“資產減值損失”、“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單列,清晰地反映出資產持有損失、資產處置損益等非經常項目損益及部分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的影響,有助于財務報表更加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真實業績;除此以外,新合并會計報表準則所依據的理論已經由原來的側重母公司理論轉化為側重實體理論,并更多地強調“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的運用,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包含在合并后的股東權益中,子公司少數股東損益包含在合并后的凈利潤中,也將增加凈利潤的構成內容;最后,由于在新準則下資產計量基礎及凈利潤內涵與外延的變化,凈資產的內容必將發生較大的變化。從新準則增加的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可以看出,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凈額在內的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成為凈資產的一部分,真實全面地反映企業的全面收益,增進了財務報表關于企業財務業績信息的完整性和有用性。
(二)新理念與財務指標
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證券發行、重大資產重組、關聯交易行為以及信息披露規定了若干財務指標要求,涉及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和凈資產等。如在證券發行時,要求Ipo發行人最近3 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的計算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最近3 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再如對于重大資產重組的界定標準為購買、出售、置換入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報表總資產的比例達50%以上,購買、出售、置換入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報表凈資產的比例達50%以上,購買、出售、置換入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報表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在新準則下,建立在資產總額、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營業利潤、凈利潤和凈資產等基礎上的若干財務指標的內涵則發生相應變化。
上述指標內涵的變化一方面影響到該財務指標的信息含量,建立在公允價值和全面收益基礎上的諸多證券監管指標更具有相關性和可比性;另一方面影響了執行新準則前后各指標的可比性。
(三)新理念與企業利潤操縱風險
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勢必會對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產生深遠影響,資產負債觀、全面收益觀及公允價值觀在新準則中的體現,對于增強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更準確地反映企業的價值起到了促進作用,從而證券市場的監管也將更加合理規范。但應該看到,公允價值理念的應用從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企業操縱價值或利潤的風險,對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給證券市場的監管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改變了通常的收益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規定,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再如,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將會產生利得或損失,這將改變現在會計實務中短期投資只確認減值損失不確認升值收益的情況。以東風汽車2006年中期報告數據為例,按照原會計制度,短期股票投資在期末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盡管東風汽車的股票投資從總體上看有可觀收益,但公司只是確認了800余萬元的投資收益。2005年年末提取跌價準備后,資產負債表上仍保留了700余萬元跌價準備,如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以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計量,市價與購入價之間的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直接進入當期損益,則公司中期應該確認收益2400余萬元,在新準則下由于公允價值的變動將為企業多帶來1600余萬元的收益。(附表)
由此可見,公允價值理念的應用給證券市場的監管帶來了極大的挑戰。一方面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完善、不發達,證券交易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等都不夠成熟,價格難以真正反映價值,絕大多數資產的公允市價難以獲得,盡管從理論上講在不存在相關資產的活躍市場時,可以運用現值技術等估計公允價值,但我國現階段未來現金流量以及折現率的信息都相對匱乏,公允價值在某種程度或情況下缺乏判斷的可靠依據;另一方面由于會計準則具有明顯的經濟后果,不同的準則將生成不同的會計信息,從而影響不同主體的利益。不排除企業通過操縱會計報表日的股價等手段來調節利潤的可能性。因此,公允價值理念的應用客觀上也為企業在現階段企業利用會計計量屬性的選擇權,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來“創造”賬面利潤提供了可能。如何保證公允價值確定的合理性,避免像以前再次成為企業隨意操縱業績的工具,是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
三、幾點建議
(一)確保新舊會計準則過渡期證券市場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
會計信息披露是會計監管的基礎。一方面,應明確過渡期的各項監管政策,既保證平穩過渡,又要兼顧財務會計信息本身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從財務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實踐出發,對重要的財務會計信息披露行為進行進一步規范,特別是應加強對公允價值有關信息的披露,公司應充分披露確定公允價值的方法、相關估值假設以及主要參數的選取原則。
(二)對監管指標進行評估和界定
證券市場的監管需要一整套的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設計是否合理,不僅關系到能否對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管,還會對企業的經營策略產生影響,因此要就新準則對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及影響程度進行評估,必要時對指標不變但內涵改變或指標名稱及內容均需調整的財務指標進行重新界定。同時,鑒于新準則下資產總額、凈利潤和凈資產等內容的變化,需要就發行新股、重大資產重組、關聯交易行為以及信息披露規定中涉及的若干財務指標的量化標準作出必要的調整,以不斷完善新準則下證券市場監管指標,滿足監管的需要。為了防止企業為保牌與配股等動機而利用公允價值創造利潤,在證券市場監管機構制訂相關指標考核時,應考慮將未實現的損益與已實現收益分別考核。
(三)建立健全市場信息數據庫,創造有利于公允價值全面推廣的外部環境
為了便于企業獲取公允價值和現金流量的相關信息,各行業應著手建立行業市場信息數據庫。通過建立容量大、時效性強的行業數據信息,方便職業人員在資產定價時選取適當的參數,從而為公允價值的應用提供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