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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財監〔2025〕85號
有關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決策部署,防范財政執法風險,提升監督檢查質量,更好發揮財會監督職能,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財政檢查咨詢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財監〔2018〕110號)有關規定,經研究,自治區財政廳擬通過公開選聘的方式,向社會擇優聘請2026—2028年自治區本級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監管類、資產評估行業執業監管類財政檢查咨詢專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方式及范圍
此次專家征集主要采取公開方式向社會征選在注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行業等領域具有較深造詣和較高知名度的高級專業人士。
二、選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信譽,無違法違規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二)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執業資格,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
(三)在注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行業等領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響力,從事相關行業、專業領域工作10年以上。
(四)本人能夠以獨立身份參與財政檢查咨詢工作,并愿意認真、公正、客觀、審慎地履行職責,接受自治區財政廳的監督管理。
(五)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能夠保證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承擔財政檢查咨詢工作。
三、聘任期限
此次選聘專家聘任期為2026—2028年,期滿可續聘。聘任期內由自治區財政廳根據財政檢查工作需要實行動態管理。聘任期內如發現有違法違紀、履職不力、資格不符等問題,將啟動清退程序,從專家庫中清退。
四、咨詢專家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一)咨詢專家的職責。
1.對財政檢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書面咨詢意見建議。
2.對涉及財政檢查處理處罰的相關事宜提供專業的書面咨詢意見建議。
3.提供其他事項的咨詢服務意見。
4.對提供的書面咨詢意見建議承擔相應責任。
(二)咨詢專家的權利。
1.對所參與咨詢的檢查項目的有關情況,按規定獲得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信息資料、文件及其他必需的工作條件。
2.在咨詢過程中,獨立發表個人意見,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預。
3.參與監督檢查咨詢工作,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財政檢查咨詢專家暫行辦法》(桂財監〔2018〕110號)規定的勞務報酬。
4.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咨詢專家的義務。
1.勤勉盡責,為咨詢工作提供真實、客觀、負責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2.遵守保密紀律,不得使用和披露在咨詢過程中獲悉的檢查信息和商業信息。
3.與咨詢事項涉及的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及時主動申請回避。
4.依法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選聘程序
(一)自我推薦。
有意參與選聘的人員,請如實填寫《自治區財政廳財政檢查咨詢專家推薦表》(見附件),并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或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專業技術能力的材料復印件。
(二)所在單位審核。
請應聘者所在單位給予審核把關,并在《自治區財政廳財政檢查咨詢專家推薦表》中簽署意見并蓋章。若無工作單位的,應本人簽字。
(三)提交材料報送。
請應聘者將推薦表和申報材料的紙質版郵寄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財政監督局)(收件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69號,收件電話:0771-5330639),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czjdj@czt.gxzf.gov.cn。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事宜。
(四)提交材料報送。
自治區財政廳將依據聘任條件,對應聘者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擇優聘任。對受聘擔任咨詢專家的人員,正式納入專家庫并在自治區財政廳網站予以公布。
六、其他事項
請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自治區本級財政檢查咨詢專家。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聯系。聯系方式:0771—5330639。
附件:自治區財政廳財政檢查咨詢專家推薦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