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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材料要求
為適應人社廳關于職稱申報評審材料電子化、信息化要求,2025年申報職稱人員不再組卷,無需紙質版佐證材料,改為提交必要的電子版佐證材料,必要的佐證材料以掃描件的形式備查。
1、電子版佐證材料按照附件1中2025年度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佐證材料及掃描件中的封面、目錄、佐證材料順序提供。
2、提供佐證材料盡量精簡,其中業績成果和論文、論著部分需如果在科研系統、教務系統中能導出,就無需提供佐證材料(中文期刊的查重報告需要提供)。
3、今年職稱通知中被允許使用的校外成果,在學校教學科研系統中沒有的,需提供完整的佐證材料(封面、原文、查重報告、檢索證明等)
4、僅提供摘錄表中填寫內容的佐證材料即可,摘錄表中未體現的內容無需提供。
5、所有的電子材料應均為掃描件,所有佐證材料按照附件1順序放置到1個PDF中。
6、今年是首次實行電子材料申報,未盡事宜請單獨與人事處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