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和審核時間
個人申報時間:9月8日至9月30日;
單位審核截止時間:10月15日;
市人才中心或區縣人社局審核截止時間:10月20日。
(二)評委會審核時間為9月16日至10月22日。評委會工作人員審核經區縣人社局或市級單位審核推薦的申報人相關資料,確定通過受理或不通過退回。如審核退回,申報人需在10月24日前完善資料并按規定程序重新提交至評委會。
(三)申報人可登錄系統,通過“我的申請書”查詢本人申請書審核進度,并可查看現階段審核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必要時提醒相關單位及時審核本人提交的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