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對全省行政事業單位閑置、低效國有資產進行調劑共享,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的必然要求。目前,省財政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已建成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調劑共享平臺,并與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調劑共享平臺對接,實現閑置低效資產在中央、省、市、縣四級跨地區、跨部門、跨級次調劑共享。現將平臺應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平臺主要功能
匯聚和發布全省資產需求和閑置低效資產信息。通過平臺調劑廣場、共享廣場、需求廣場功能,分別查詢可調劑資產信息、可共享資產信息、單位提出的資產調劑共享需求,有效撮合供需雙方信息。對全省低效閑置資產進行精細化動態管理,實現資產梯度使用,延長使用周期,最大限度發揮現有資產使用價值。
二、調劑共享資產類別
全省各級行政事業單位6個月以上長期閑置的房屋、土地、車輛、大型儀器設備,連續3個月未使用、或日常使用率不高的通用設備、專用設備等(消防、人防、應急等備用保障資產除外),以及清查出的其他閑置低效資產全部納入調劑共享范圍。
三、管理分工
調劑共享工作由省財政廳總牽頭,各級財政部門和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分工負責。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指導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開展低效閑置資產盤點,摸清可調劑共享資產底數,報送資產調劑需求和及時向平臺推送閑置低效資產信息,并做好本地區信息匯聚發布工作。各部門負責對所屬或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申請發布信息、撤銷發布信息、無償劃轉資產等事項進行審核(批)。省財政廳負責匯聚全省資產調劑共享信息,與國家平臺同步數據,協調撮合跨地區、跨級次調劑共享事項。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低效閑置資產盤點。各級財政部門要組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認真組織開展閑置低效資產盤點核實工作,全面摸清資產底數和實際使用狀況,精準識別低效、閑置、待處置但可滿足梯度使用、可共享共用的資產。對盤點發現的權證手續不全、但長期占有使用并實際控制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建立并登記固定資產卡片。盤點結果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資產管理模塊資產信息卡變動功能,完善“資產狀態”或“是否共享共用”字段,準確梳理和登記閑置、待報廢、共享共用、實物照片、規格型號等信息,為下一步在平臺推送發布調劑共享信息夯實基礎。
(二)推送調劑共享資產信息。各級財政部門組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在完成資產盤點工作基礎上,通過調劑共享平臺中“調劑資產”和“共享資產”功能發布并實時更新可調劑共享資產信息。省財政廳定期匯總全省可調劑共享資產信息,并推送至全國資產調劑共享平臺。對信息發布后不具備調劑共享條件、已完成調劑共享或超過6個月仍未調劑共享成功的資產,各單位應當及時對信息進行變更或撤銷發布。原產權單位提出撤銷發布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撤銷手續,其中,資產重新使用的,納入單位在用資產管理;資產需要報廢、轉讓等方式處置的,按照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發布管理資產需求信息。各行政事業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履職需要、資產存量、使用狀況提出資產調劑共享需求,通過平臺需求廣場推送信息。推送信息時應當針對不同類型資產,特別是針對房屋、土地、車輛、大型儀器、辦公設備和家具等資產,提出具體技術指標要求和所需適應的業務場景。各行政事業單位不得超出資產配置標準提出資產調劑共享需求。對于已經配置的資產,應當及時清理需求信息。
(四)資產調劑共享。在資產調劑共享時,通過平臺按行政區劃、資產分類等多維度篩選全國可調劑共享資產信息,在優先考慮調劑使用成本的前提下,選擇平臺推薦的可調劑或共享的資產。確定需要調劑共享的資產,經供需雙方線下溝通一致,按照資產供給方同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審批程序辦理調劑共享手續。
(五)資產交付及賬務處理。通過調劑共享平臺無償劃轉資產的,由申請使用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提出無償劃轉申請,原產權單位確認后,資產管理部門出具審核(審批)意見,雙方辦理實物資產交接手續,申請單位依據批復及資產信息卡入賬,納入本單位資產管理范圍,無償劃轉產生的運費由申請使用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承擔,調入資產的成本按照調出方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原產權單位依據批復核銷相關賬目。
五、時間安排
省級各部門要組織所屬或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于6月25日前完成本部門低效閑置資產盤點和調劑共享資產信息首次推送工作,報省財政廳(部門預算主管處);各市(州)、縣(市)財政局要組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于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本地低效閑置資產盤點和調劑共享資產信息首次推送工作。各部門和各地財政局要進行認真審核,確保推送信息數據可用無誤。
六、工作要求
(一)有機融入預算管理流程。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將平臺應用的相關要求嵌入到內控管理中。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平臺應用與預算管理進行有效銜接,單位編制新增資產配置預算時,應事先通過平臺查詢所在行政區域符合業務需求的調劑共享資產,可通過調劑共享解決的,不得新增預算。對于閑置低效資產,應當及時推送可供調劑共享的資產信息;現有資產難以滿足履職需要的,應當優先通過平臺采用調劑共享方式滿足履職需要。對于已不能滿足本單位履職需要,但可繼續使用的待處置資產,應當及時發布到平臺進行調劑,超1個月仍未被申領方可進行資產處置,實現全省資產梯度使用,延長資產使用周期,做到物盡其用。
(二)有機融入現行工作機制。目前已采取“網絡+實體”保管方式開展公物倉的地區,要將“網絡”公物倉融入調劑共享平臺辦理,數據同步至調劑共享平臺。從2025年起,各級財政部門、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將資產調劑共享工作納入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的重要內容予以反映。省財政廳將運用平臺情況納入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重要考核內容,進一步推動做好資產調劑共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