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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金融人才智力優勢,強化經濟形勢分析和財政政策預研儲備,現面向全省公開征集財政金融領域咨詢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在省內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銀行業、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他金融從業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專業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等),從事財政金融領域相關宏觀經濟、政策研究、行業管理、信貸投資、資本管理、企業財務、公司治理、法律法規、審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士。
二、征集截止時間
2025年2月28日
三、主要職責
(一)研究分析財政金融政策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現狀,結合國家制度導向和外省市先進經驗,提供合理化思路建議。
(二)圍繞金融機構國有股權董事議案(公司內部議案)審議事項,依照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研究提出初步意見。
(三)協助開展金融企業經營業績分析、財務管理、財政專項資金考核評價等工作。
(四)參與財政金融領域專項研究、專題研討、信息交流、技術咨詢、講座培訓和其他服務工作。
(五)承擔省財政廳委托的其他非公共決策事項。
四、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科學嚴謹、廉潔自律、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能夠積極、認真、客觀、公正的履行職責。
2.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條件優異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能夠勝任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按時限要求完成臨時性、緊急性任務。
(二)專業條件
1.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金融、財稅、經濟、會計、評估、法律、國資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熟悉金融運行、財政金融政策以及金融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參加工作8年以上,從事專業領域工作5年以上。
3.金融監管部門類專家應為所屬部門副處級以上干部;金融機構類專家應具有金融類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中級職稱并具備5年以上相關行業中高級管理經驗;高校及科研院所類專家應具有副高或同等專業技術水平;專業機構類專家應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律師等相關資質。
(三)限制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從事相關業務活動中有不良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違紀受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正被刑事立案調查的。
五、征集程序
(一)申請報名
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青海省財政廳財政金融咨詢人才申請表》(詳見附件),同時需準備下列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2.個人簡歷1份
3.學歷、職稱、專業能力證明資料。
4.小2寸免冠近照兩張。
(二)資格審核
由省財政廳金融處組織開展資格審核,篩選行業人才。
(三)名單公示
審定合格的人選,通過青海省財政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人才儲備
公示期滿后,納入人才備用清單,由省財政廳負責動態管理、抽取選用、監督評價等,并基于工作需求、業務調整等情形,適時對儲備人才進行增減。
六、有關要求
(一)申請人員需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負責,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將立即取消其資格。
(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請務必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8:00前,報送省財政廳金融處(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黃河路30號622室)。
聯系人及電話:崔宇鵬 0971-3660205 王曉舟 0971-3660339
傳真:0971-6133974 郵箱:qhjrc@163.com
附件:青海省財政廳財政金融咨詢人才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