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材料收審過程中的常見問題
(一)認真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市地編碼由原來的“2”開頭改為“3”開頭。煙臺市呈報編碼為“306”。
2、所有檔案袋均須統一編號,按正常申報人員在前破格申報人員在后的順序排列。編號應寫在材料袋的右上角。如:煙臺市的編碼為306,一號申報人員為306001。
3、同一單位的申報人員需集中在一起。以保證公布評審文件時,同一單位的申報人員相對集中,也便于在評審時橫向比較。
4、信息卡(一)、(二)應分別編號并按順序放置。信息卡順序應與申報材料排放順序、編號一致。
5、申報人員申報材料整理時,要求將獎勵證書、資格證書、畢業證書等裝在中信封中,再與表格、文章一同置于檔案袋中,避免一人多袋。對于個別書籍數量較多者,可分別裝袋并加以捆綁,在檔案袋上標注序號。
6、《一覽表》中獎項、文章填列順序應與檔案袋中實物排放順序一致。
7、對破格申報人員應按照山東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5〕15號)的要求嚴格審查。
(二)指導申報人員認真準備相關材料
1、《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一)》應注意以下問題:
(1)所有項目不得空缺,否則將影響數據錄入,如果沒有行政職務,須填涂“無”;
(2)第一行“準考證號”應填寫高級會計師考試的準考證號;
(3)“身份證號碼”應填寫與考試報名時相同的身份證號碼(如原來考試報名時身份證號為15位,申報評審材料時仍應按15位填寫)。
2、《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二)》應注意以下問題:
(1)第一行“準考證號”應填寫高級會計師考試的準考證號,
而不是外語考試的準考證號;如果外語有合格證只涂“有”,不填成績,如果是外語成績合格單應涂“無”和成績。
(2)分清申報依據學歷和參考學歷,參考學歷應比依據學歷高,與依據學歷相同或較低的學歷不應在《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信息卡(二)》“參考學歷”欄內填列,并請分別提供原件。
3、工作單位的填寫: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稱,應與單位所蓋公章一致,煙臺市呈報單位一律填寫“煙臺市人事局”。
4、應注意審查學歷原件,對于年限未達到要求的學歷不能作為依據學歷。對于尚未取得畢業證的,不能在依據學歷和參考學歷欄內填列。
5、申報人員取得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前的獎勵與發表作品均不能申報,不能在表格中填列。
6、信息卡及附件中“現職”均指專業技術職務(如會計師、經濟師等),與行政職務無關。
7、工作先進獎和成果獎級別普遍認定較高,應按標準分清省部級、市廳局級和其他。級別認定應遵循以下原則:對于國務院有關部委、省委省政府、國家級學會及省級××領導小組頒發的獎勵視為省部級獎勵;對省直廳局、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及市級××領導小組頒發的獎勵視為市級獎勵;其余視為其他獎勵。如果沒有應一律填涂“00”。
8、文章、書籍應提供原件,應在目錄作好標記,并將文章折頁。若提供的文章發表在報紙上應一并提供該報紙的一版,以確定是否有刊號。書籍字數應以個人實際撰寫的計數。
9、個別申報人員提供的文章、書籍超過5篇,請注意嚴格限制其文章的數量,對于超出5篇的一概退回。
10、申報人員提交的書籍、論文等,書出版或發表最后時間以評審材料的報送截止時間(即2008年12月10日)為限,超過報名時間再提交的書籍、論文等不予承認和采納。
11、《一覽表》中填寫的獎勵情況、文章應與實物完全一致。所報成果獎應同時提供證書及成果原件或詳細說明。對申報人員發表的作品、獎勵與作品、證書原件不符的,在《一覽表》上要用鉛筆劃掉(10份《一覽表》均要劃掉)。
12、《一覽表》中所有年限均指周年,《評審表》及《評審簡表》的外語和計算機成績欄目填寫應填寫“年份和各模塊成績”,沒有成績只有合格證的應填寫“年份和合格字樣”。
13、所有表格中需要蓋章簽字的的地方均應填寫“同意”字樣、簽字或蓋人名章、填寫日期并加蓋公章。
二、幾個特殊問題
(一)今年文件中新增要求
“二、呈報評審材料的有關要求”新增一條內容“ 9、負責或執筆擬定、修訂的本單位、本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或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財務預算、會計崗位操作規程、會計監督檢查方案、財務分析報告或企業的專題調查報告、設區的市以上批準的財務、會計方面的科研課題等。以上工作業績與成果,申報者均應提供相關的、有足夠證明力的原始材料或其他佐證材料。”
1、材料形式:紅頭文件(可是復印件)或印制成冊或會議紀要(可是復印件)。
2、單位應在提供的材料(紅頭文件、印制成冊或會議紀要)上直接注明:在所提供申報人員是執筆人,屬于規章制度的還應注明該規章制度正在施行,且應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的印章。
3、該項工作業績與成果只需提供有代表性的,總數應在1-3件為宜。
4、以上工作業績與成果應在工作總結中體現,不在《一覽表》“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果及受獎情況”欄填列。
三、外語成績、計算機證書審核
(一)外語成績審核
(1)外語證必須蓋“山東省人事廳證書專用章”。
(2)未提供外語合格證或有效的外語成績通知書的,必須有“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出具的證明,各市考試中心出具的證明不符合要求。
(3)外語使用有效期及使用標準:
a、2008年考試:按照魯人辦發〔2008〕98號文,申報高級會計師外語必須為55分以上(含55分),符合放寬外語要求的,必須45分以上(含45分),并且提供“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表上必須有省直主管部門或市人事局蓋章。
b、2005—2007年的外語使用成績必須達到全國通用標準。
c、2001—2004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或成績單均已超出有效期,不再使用。(魯人發〔2001〕97號)
d、1998—2000年山東省組織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頒發的外語考試合格證有效期為至評審通過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為止。
(4)外語考試等級適用范圍按照《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1〕97號)規定,高級會計師是英語綜合B類。
(5)符合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和放寬外語考試成績要求的,按照《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須提供《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并且有省直主管部門人事處或市人事局蓋章。
(二)計算機證書審核
(1)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證書必須蓋“山東省人事廳證書專用章”。
(2)如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丟失,必須提供“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出具的證明。各市考試中心出具的證明不符合要求。
(3)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規定的科目,須按照《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2〕9號)和《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擴充科目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5〕23號)規定執行。
(4)免考部分模塊或暫不參加考試的,須提供《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暫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并由設區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高等院校人事處出具《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暫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附件3)。其中屬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須將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考試科目(模塊)的合格證同時上報。
(5)同時免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按照《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規定提供,須提供《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審核表》,省直單位須有“山東省人事廳職稱改革專用章”,市屬單位的需有市人事局蓋章。
煙臺市財政局會計科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