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制度100問”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全新打造的政策資訊欄目系列專題,旨在對政府會計領域的相關制度進行解讀,版權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
第75問:單位對購進的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分年抵扣進項稅額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應稅項目為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照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抵扣的,財務會計對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成本進行確認,并區分當期可抵扣和以后期間可抵扣增值稅額對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核算;預算會計主要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出進行核算。
一、財務會計核算
單位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時,應當按照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科目,按照以后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后期間允許抵扣時,按照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二、預算會計核算
單位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等科目。
例:某事業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月購入一處辦公樓并驗收合格,用銀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顯示,辦公樓價款1000萬元,增值稅額100萬元,當月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根據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購入不動產的增值稅第一年按照60%比例抵扣,第二年按照40%比例抵扣。(1)2019年1月購入辦公樓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時:
財務會計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 10000000
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600000
——待抵扣進項稅額 400000
貸:銀行存款 11000000
預算會計賬務處理:
借:事業支出 11000000
貸:資金結存 ——貨幣資金11000000
(2)2020年,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時:
財務會計賬務處理: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400000
貸:應交增值稅 ——待抵扣進項稅額 400000
由于此時不涉及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