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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民團體、高等學校、駐津單位人力資源(職稱)部門,各職稱行業(專業)主管部門、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及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全力建設人才強市,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充分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現就本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中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均可以參加本市全部27個系列(見附件1)職稱評審。在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地區人才和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均可申報。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人社部發〔2020〕96號)及本市相關規定,申報工程技術、農業技術、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系列(或專業)職稱。相應職稱系列(專業)評審委員會專家庫要吸納一部分有技能工作經歷的評審專家,本年度職稱評審委員會須至少有1名有技能工作經歷的專家參與評審工作。
(三)按照《市人社局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96號)規定,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符合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標準的,可持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四)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評審服務機構
本市各職稱系列及其所屬專業的職稱評審工作由市人社局核準備案的社會化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見附件2)和用人單位職稱自主評審委員會(包括聯合自主評審委員會,下同)分別負責。申報本市未設評委會的職稱系列、專業、層級,可由業務主管部門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請,市人社局出具《委托評審函》后委托國家部委或外省市相關評委會開展評審,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委托的評審結果無效。中央、外省市駐津單位可按規定申請委托天津市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三、申報評審政策
(一)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應符合《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市人社局會同行業(專業)主管部門發布的27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評價標準及各專業職稱評價政策規定的申報條件。民營企業工程技術系列高級職稱評委會每年度公布接受評審的職稱專業。工程技術系列已設專業但未設評委會和專業評價標準的專業,符合工程技術系列正高級評價標準的人員可以申報。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過其博士后設站單位申報副高級職稱。同一申報人一般每次只能申報一個系列或專業,每年同一系列或專業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40號)、《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印發關于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衛人〔2021〕340號)、《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衛人〔2022〕65號)等文件規定,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各項政策。
(三)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有關要求,積極做好思政課教師、輔導員和中小學德育教師的職稱評審工作。落實國家及本市“雙減”工作要求,將中小學教師參加課后服務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落實學前教育改革、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有關要求,學前教育教師、保健教師和健康教育教師可參加相應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校醫可參加衛生系列基層衛生專業職稱評審。
(四)對本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論是否取得過職稱,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其中,與本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本市按規定申報職稱。
(五)全市各相關專業職稱評委會應確保科技、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單位、系統內部組建的職稱評委會,要向民營企業平等開放。各行業(專業)主管部門要系統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職稱評審政策。各行業(專業)職稱評審專家庫,要吸納一定數量的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評審專家。
(六)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保障援派人員、雙創人員、科技特派員等享有相應的職稱申報權益。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在本市進行職稱評聘。
(七)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職稱系列(專業),申報人須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并成績合格,在成績有效期內的方可申報高級職稱評審。對參加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專業技術等級培訓并獲得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人員,可直接申報評審工程技術系列數字經濟領域專業高級工程師。
(八)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必要的基本條件。對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人社局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九)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免跑即辦”,統一使用“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網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除個別專業外,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不再逐級傳送紙質申報材料。全面應用職稱證書電子印章、社會化職稱評委會電子印章和業務主管部門二維碼,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職稱電子評審表。
四、時間安排
(一)發布評審方案。各行業(專業)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制定本職稱系列(專業)2022年度職稱評審方案,內容包括系列(專業)層級、評審標準、評審方式、崗位要求、申報材料、時間安排等,報市人社局備案后,于9月30日(星期五)前向社會公布。
(二)開展申報推薦。各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登錄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在線進行申報、受理、審核、反饋等操作。申報人自10月8日(星期六)起登錄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審核材料后開展推薦,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上傳。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提交至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的在線審核提交工作應于11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組織專家評審。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受理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的材料,并根據申報人數按要求做好申報材料審核、專業考試和專家評審會議等工作。專家評審會議召開7日前應完成評審專家抽取工作,全部評審工作原則上于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新增設的職稱專業以及新獲準開展自主評審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評審工作,評審完成時間可放寬至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前。推薦應用線上評審模式,落實評委在線承諾、評審意見在線背書、評審過程在線監督、交叉巡查等制度措施,保障評審過程公開透明、評審結果權威公正。
實行國家統一考試與本市專家評審相結合的各職稱系列(專業)、層級,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可將評審時間安排在本年度考試成績公布后,以方便本年度考試通過人員參加評審,評審完成時間可順延至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具體工作安排可由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自行確定。
(四)公示通過人員。評審結束后,各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應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等媒介對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獲取職稱證書。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及電子《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附件3)交存檔部門歸檔。
各職稱自主評審委員會應參照以上時間安排自行安排相關工作,各環節工作均應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上完成。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可比照以上時間安排執行。
五、有關要求
(一)堅決確保疫情防控安全。各職稱工作部門(機構)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將廣大專業技術人才、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職稱申報推薦工作中減少人員聚集。2022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中原則上采用無紙化申報,鼓勵各職稱評審辦事機構采用線上方式召開專家評審會議,在本市有本土疫情發生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召開線下專家評審會議,各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應按照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履行會議報備手續,并對參會評審專家與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監控。經市人社局備案同意,2022年12月31日以后完成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審通過時間按2022年12月31日計算。
(二)不斷優化職稱申報服務。各職稱工作部門(機構)要切實加強職稱政策宣傳,利用政策宣講會、微信公眾號、微博、網站客戶端等多種方式廣泛開展政策巡講、解讀,主動對接用人單位需求,積極妥善解決實際問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從勞動關系所在地、人事檔案存放地或全市非公企業職稱申報專門窗口申報職稱。對勞動關系的確認,可通過查驗勞動合同備案記錄、社保登記記錄、6個月以上的工資發放記錄等方式進行。
(三)嚴格落實申報程序。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行業(專業)主管部門和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四公開”、“雙公示”制度,做好審核推薦、專家評審等各項工作,規范程序,加強管理,嚴肅紀律,保證質量。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積極探索運用筆試、述職答辯、業績展示等多維度評價方式,不斷提升職稱評審科學性。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職稱一律撤銷,并按照《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職稱申報不收取申報人費用,按照《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經費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67號)有關規定,市人社局統一向市財政申請保障各職稱評委會的職稱評審費用。
(四)加強協調確保落實。各職稱工作部門(機構)要密切協調配合,狠抓工作落實,按照本通知的時間節點開展工作,做好申報評審各環節的銜接。本年度職稱申報周期內,用人單位自主聘任、“科創企業評職稱”專項服務等工作可按原渠道繼續向業務主管部門申報。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反映。
職稱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政策咨詢電話表》(附件4)
職稱評審系統使用咨詢電話:022-23269010
附件:1.天津市職稱系列(專業)設置表
2.天津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表
3.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
4.政策咨詢電話表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