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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會〔2021〕1374號
市屬各單位、各區財政局、燕山財政分局、經濟開發區財政審計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人才強國戰略,切實加強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機制,實現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規范化、系統化、科學化,我局制定了《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方案》,現印發給你們。
附件: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方案
北京市財政局
2021年8月5日
京財會〔2021〕1374號附件
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人才強國戰略,著力為北京市培養一批復合型高層次人才,打造一支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端會計人才及其后備人才隊伍,促進我市會計行業人才整體素質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科學人才觀,扎實踐行人才強國戰略,以能力建設為核心,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著力破除束縛會計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培養一批高層次會計人才,打造一支適應我市財經事業發展的高端會計人才隊伍,發揮引領輻射作用,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儲備和強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養目標和任務
(一)總體目標
按照財政部《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有關高端會計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質要求,實施我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到2025年,培養精通業務、善于管理、業績突出、理財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綜合素質高,在全市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端會計人才300名(其中:企業類高端會計人才150名;行政事業類高端會計人才150名)。積極發揮高端會計人才在強化會計職能、提高理財水平、提高經濟效益、參與管理決策、宣傳會計法規、研究實務問題、開展會計人才培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等方面的帶動和輻射作用,提升我市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會計工作的整體水平,為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端管理型會計人才支持。
(二)主要任務
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旨在選拔培養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通過選拔程序錄取的培養對象,完成3年培養并通過考核,由市財政局及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基地(以下簡稱“培養基地”)聯合授予《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證書》。根據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的培養目標,具體任務如下:
每年選拔培養一批在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其他企業或行政事業單位符合有關要求的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高端會計人才。積極發揮高端人才在深化企業治理機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價值創造力,推動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發揮高端人才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優化資源配置,建立和實施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加強財政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預算績效管理,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組織領導
北京市財政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一)市財政局負責制定高端會計人才培養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指導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作,構建高端會計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建立各級各類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溝通渠道,協調各級各類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作,加強對外宣傳,督促、指導各單位貫徹落實培養工作。
(二)市財政局依托有關高校、企事業單位,按照放眼全國、資源豐富、理念超前、管理規范的原則確定培養基地。培養基地負責以下事務:
1.培養期間對入選人才進行日常管理。協助市財政局做好培養對象選拔、考試、面試,參與研究制定高端會計人才能力框架、開發培養課程、結業考核、入選人才檔案庫建設等教務管理工作。入選人才檔案應系統記載其在培養期間的學習、科研、出勤等情況。
2.定期組織、引導入選人才參加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入選人才到知名單位等實地考察、調研,學習先進管理經驗。組織入選人才根據培養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撰寫研究報告,培養基地提供學術指導。
3.與入選人才及其所在單位經常進行聯系、溝通,及時收集和更新入選人才培養等有關信息,定期向入選人才所在單位通報,落實培養管理的各項具體措施,積極研究和解決培養中遇到的問題。
四、培養對象
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對象為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才,包括分管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其后備人員、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財務會計骨干。參加過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人員不再重復參加。
(一)申報我市高端會計人才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守會計職業道德;
2.工作實績突出,政策理論水平較高,具有開拓創新意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二)申報我市高端會計人才,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從事財務會計工作10年以上,在北京市區域內企業(不含中央在京單位)擔任財務部門負責人及業務主管或在北京市區域內行政事業單位(不含中央在京單位)擔任財務部門負責人及業務骨干;
3.企業會計人員需具有高級會計師及以上資格;
4.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會計人員需具有中級會計師及以上資格或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
5.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
(三)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參加選拔:
1.最近5年內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
2.本人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執業活動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
五、選拔程序
(一)申報。申報者按要求填寫《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個人申請表》,經申報者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審核。
(二)筆試。申報者審核通過后,參加集中筆試。考試范圍包括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管理會計等。北京市財政局協同培養基地組織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面試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面試。北京市財政局協同培養基地統一組織命題,為結構化面試。聘請在社會上具有一定影響力和公信度的業內專家和有關部門領導對面試情況進行綜合量化評分,并以綜合量化評分的平均值作為申請人的得分。
(四)確定入選名單。北京市財政局協同培養基地根據資料審核、筆試、面試三項成績合計,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確定最終入選名單,報北京市財政局領導批準后公布。
六、培養實施
(一)培養周期
每期原則上選拔培養優秀會計人員60人(企業30人,行政事業單位30人)。培養周期3年,主要采用課堂研修、實地調研、案例研究、在職自學相結合的培養方式。以后視情況相應調整選拔培養規模。
第一年為知識深化階段。該階段重點培養學員掌握會計準則制度、會計誠信、管理會計、風險管控、公司治理、信息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加強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相關知識的培養,幫助學員盡快提升履行會計管理職責相關的能力素質。
第二年為知識拓展階段。該階段重點培養學員掌握宏觀政治經濟形勢、財稅金融改革、大數據、云計算、廉政文化、領導力、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的知識,著重培養學員的分析判斷、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方面的能力素質。
第三年為能力提升階段。該階段以高層次論壇、實地調研、工作實踐為主,著重提高學員的綜合素質,在持續打造學員各項能力的同時,強調對學員實際工作能力的考察,發揮優秀學員的帶動作用,提升學員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培養方式
培養期間實行集中培養與跟蹤管理相結合的培養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系統學習知識,強化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入選人才知識結構,全面培養和提升入選人才的綜合素質。
1.集中培養。以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專題研討等方式為主,每年至少組織2次短期集中培養,3年培養周期的集中培養時間共60天。培訓日包括工作日及休息日,請合理安排時間,培養期間課程可計入北京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課程90學分。集中培養結束即進入跟蹤管理階段。
2.跟蹤管理。跟蹤管理以入選人才在職自學為主,由培養基地負責組織。通過加強與其所在單位的溝通,引導入選人才在集中培養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完成培養管理部門規定的自學任務,定期參與專屬論壇的討論,按時參加培養基地組織的定向閱讀、專題調研、社會考察、對外交流等各項活動,定期向培養基地報送學習心得體會、讀書筆記、業績報告、專業論文、分組課題報告、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進一步提升入選人才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管理機制
實行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培養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培養管理辦法,引導入選人才按照培養方案完成培養任務。按照考核周期,對入選人才參加集中培養、完成指定自學任務、參與專題講座、發表學術論文、參加論壇和網絡交流等情況,工作業績、職務晉升情況、獲獎情況、單位滿意度等進行量化考核,結合入選人才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實行考核淘汰機制。
(四)淘汰除名
在培養期間或培養結束后,因會計工作違法、違紀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或在培養期間嚴重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七、經費保障
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經費包括選拔經費和培養經費等,用于培養對象的集中培養、學術交流與研修、學習考察、知識更新等。列入北京市財政局統一預算。食宿等費用由學員或單位自理。
八、人才使用
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堅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指導思想,建立與有關人才使用部門的溝通合作機制。
(一)對完成培養的高端會計人才,優先向財政部推薦為全國會計準則、內部控制、會計信息化等方面的咨詢專家;優先選聘為本市會計管理咨詢專家;優先聘任為會計學術研究、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優先入圍會計、審計繼續教育培養授課師資;在申報本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優先向組織人事部門、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等用人單位推薦使用。優先向財政部等推薦申請國家級課題項目,為高端會計人才開展科研活動創造有利條件;優先取得本市資助的重點會計科研項目,在課題立項、投標與經費支持上給予適當傾斜。
(二)對完成培養的高端會計人才,將納入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池管理,引導用人單位加大對高端會計人才的使用力度,以良好的機制激勵人才,以完善的制度使用人才,以適當的待遇留住人才。充分發揮高端會計人才的引領輻射作用,鼓勵高端會計人才通過公開授課、課題研究、研討交流、擔任指導老師等方式,帶動我市會計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全面提升。
附: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個人申請表
2021年8月4日
附
北京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個人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所在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填寫說明
1.表內所列項目,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并對所填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2.申請人沒有表內對應項目的,可填寫“無”。
3.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
4.“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填寫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如為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通過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考試的,應填寫“通過高級會計師考試”。
5.“學習經歷”須寫清楚參加歷次學習(培養)的起止時間。
6.“工作經歷”含基層鍛煉、掛職經歷和駐外工作經歷。
7.“所在單位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填寫對申請人的工作鑒定。該意見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8.本人承諾所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自愿取消培養資格,并自愿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及后果。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歲) 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請插入電子圖片)
政治
面貌 民族 籍貫
入黨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現任職務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健康狀況 獲得其他職業資格證書情況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教育 畢業院校
及專業
在職
教育 畢業院校
及專業
是否參加過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養 □是
□否
英語水平證書或考試成績 境外英語教學或學習經歷 □有
□無 國際組織工作經歷 □有
□無
聯系電話 移動:
固話: E-MAIL
通訊地址 郵編
學習
經歷 要求:從大學開始(含已參加國內外培養經歷)
工作
經歷 要求:請按時間順序注明境內外工作經歷及所擔任職務。
已發表論文及著作 要求:請注明發表論文的時間、名稱、作者排序,刊物名稱、期數、刊號;發表著作的時間、名稱、書號,出版社名稱等。
獲得獎勵或表彰情況 要求:請注明參加工作以來獲得獎勵或表彰的時間、名稱以及級別等。
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情況 要求:請注明承擔省部級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的時間、級別、名稱、擔任職務或職責等。
近5年以來主要工作業績
(1500字以內)
個
人
承
諾
本人承諾所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自愿取消培養資格,并自愿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及后果。
簽字: 日期:
所在
單位
意見
領導簽字: 日期: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