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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和依據】為推動公立醫院(以下簡稱
醫院)高質量發展,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規范醫院成本
核算工作,提升醫院內部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事業單位成本
核算基本指引》等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各級各類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醫院,含綜合醫院、中醫
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
療養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
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成本信息需求】醫院進行成本核算應當滿足內
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特定成本信息需求。醫院的成本信息需
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成本控制。加強運營管理,促使醫院合理控制醫
療活動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2
(二)醫療服務定價。提供成本補償依據,為政府有關
部門科學合理地制定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標準等提供成
本依據和參考。
(三)績效評價。夯實績效管理基礎,為衡量醫院整體
和內部各部門的運行效率、核心業務實施效果、政策項目資
金實施效益等提供成本信息。
第四條【成本核算步驟】醫院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驟包括:
(一)明確成本核算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別核算費
用、收入,記錄人員數量、工作量、房屋面積等成本相關基
礎數據。
(二)結合業務活動特點和管理需要,合理確定成本核
算對象。
(三)根據成本信息需求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項目
和范圍。
(四)將直接費用歸集至成本核算對象;選擇科學、合
理的成本動因或分配基礎,將間接費用分配至成本核算對
象;計算確定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
(五)根據成本核算結果編制成本報告。
第五條【其他要求】醫院開展成本核算的過程中,對醫
院成本及成本核算的定義、成本核算的會計數據基礎、成本
數據記錄要求、成本核算原則和成本核算周期等內容,應當
遵循《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相關規定。3
第二章 成本核算對象
第六條【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原則】醫院可以根據成本
信息需求,多維度、多層次地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第七條【指引主要規范的成本核算對象】本指引主要規
范醫院專業業務活動(以下簡稱業務活動)相關成本核算對
象的成本核算。醫院的業務活動根據其職能目標確定,一般
包括醫療、教學、科研、預防活動。
第八條【醫院基本的成本核算對象】醫院應當將業務活
動中的醫療活動作為基本的成本核算對象,具備條件的醫院
可以核算教學、科研、預防活動(以下稱非醫療活動)的成
本。
第九條【醫療活動相關成本核算對象】醫療活動成本按
照不同的標準,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以下成本核算對象:
(一)按照科室劃分,以各門急診科室、住院科室為成
本核算對象,并進一步計算其單位成本,即診次成本、床日
成本。
(二)按照各地醫療服務價格主管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
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印發的醫療服務收費項目
(不包括藥品和可以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劃分,以各醫療
服務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4
(三)按照臨床路徑病種、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病種等
病種劃分,以各病種為成本核算對象。
( 四 ) 按 照 醫 療 保 險 設 置 的 疾 病 診 斷 相 關 分 組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以下簡稱 DRG)劃分,以各 DRG
為成本核算對象。
醫院應當核算科室、診次、床日成本,具備條件的醫院
可以核算醫療服務項目、病種、DRG 成本。
第十條【成本核算對象的應用】醫院成本核算對象的確
定應當滿足不同的成本信息需求。通常情況下,醫院為滿足
成本控制需求,可以以科室、診次、床日、醫療服務項目、
病種、DRG 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為滿足醫療服務定價需求,
可以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DRG 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為滿
足內部績效評價需求,可以以科室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為滿
足外部績效評價需求,可以以醫院整體、診次、床日、醫療
服務項目、病種、DRG 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第三章 成本項目和范圍
第十一條【成本項目設置要求】醫院應當根據成本信息
需求,按照成本經濟用途、成本要素等設置成本項目,并對
每個成本核算對象按照其成本項目進行數據歸集。
成本項目是指將歸集到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按照一定5
標準劃分的反映成本構成的具體項目。
第十二條【成本項目與財務會計信息的關系】醫院成本
項目的設置,應當與成本核算對象所對應財務會計科目的明
細科目或輔助核算項目保持協調,確保成本數據與財務會計
數據的同源性和一致性。
第十三條【醫療活動成本項目】醫院醫療活動的成本項
目應當包括:人員經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固定資產折
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醫療風險基金和其他醫療費用。
醫院應當根據“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會計科
目下的相關明細科目歸集獲取各成本項目的費用。
醫院可以根據需要在上述成本項目下設置明細項目或
進行輔助核算。
第十四條【成本范圍】醫院成本范圍的界定應當與成本
核算對象相適應。
(一)當成本核算對象為醫院整體時(也稱醫院全成
本),其成本范圍包括醫院發生的全部費用,即業務活動費
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資產處置費用、上繳上級費
用、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所得稅費用、其他費用。
(二)當成本核算對象為業務活動時,其成本范圍包括
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
(三)當成本核算對象為醫療活動時(也稱醫療全成
本),其成本范圍包括業務活動成本中與開展醫療活動相關6
的全部耗費。
醫院成本范圍可以根據成本信息需求進行調整。例如,
為滿足制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保支付標準等需求,應當
在醫療全成本基礎上,按規定調減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的費用、有財政資金補償的費用等,該成本范圍也稱醫療成
本。財政資金補償的費用一般包括“業務活動費用”、“單
位管理費用”會計科目下通過“財政項目撥款經費”進行明
細核算的費用。
第四章 業務活動成本歸集和分配
第一節 業務活動成本歸集和分配的一般要求
第十五條【業務活動成本歸集和分配流程】醫院業務活
動成本歸集和分配的一般流程如圖 1 所示:
圖 1 醫院業務活動成本歸集和分配的一般流程
(一)將“業務活動費用”會計科目的本期發生額按照
活動類型、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到直接開展業務活動的業務7
部門、為業務部門提供服務或產品的輔助部門;將“單位管
理費用”會計科目的本期發生額按照成本項目,歸集到開展
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管理活動的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
(二)將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歸集的單位管理費用(僅
限完全成本法)、輔助部門歸集的業務活動費用分配到業務
部門。其中,單位管理費用可以先分配到業務部門和輔助部
門,再隨輔助部門的費用分配到業務部門;也可以直接全部
分配到業務部門或成本核算對象。
(三)將業務部門歸集的費用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
到成本核算對象。
第十六條【完全成本法與制造成本法下的成本歸集和分
配】醫院應當根據成本信息需求,對業務活動相關成本核算
對象選擇完全成本法或制造成本法進行核算。
完全成本法下應當將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均歸
集、分配至成本核算對象,一般用于滿足醫療服務定價、外
部績效評價等需求。
制造成本法下只將業務活動費用歸集、分配至成本核算
對象,一般用于滿足成本控制和內部績效評價等需求。
第十七條【將費用在不同活動類型之間劃分】醫院應當
將業務活動費用在醫療活動和非醫療活動之間進行劃分,難
以確定所屬活動類型的費用應當計入醫療活動。
在完全成本法下,醫院應當將單位管理費用分配到醫療8
活動和非醫療活動成本。非醫療活動成本占業務活動總成本
比例不高的醫院,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則將單位管理費用分配
到醫療活動成本。
第二節 按科室歸集和分配費用
第十八條【醫院科室的分類】醫院應當區分業務部門、
輔助部門、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將科室劃分為以下幾類:
(一)直接開展醫療活動的臨床服務類科室。
(二)既直接開展醫療活動,同時也為臨床服務類科室
提供服務或產品的醫療技術類科室。
(三)為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提供服務或產品
的醫療輔助類科室。
(四)開展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管理活動的行政后勤
類科室。
醫院應當根據成本核算對象,按照直接開展業務活動、
為業務部門提供服務或產品的標準,對業務部門與輔助部門
進行劃分。例如,計算診次、床日成本時,提供門急診、住
院服務的臨床服務類科室屬于業務部門,醫療技術類科室屬
于輔助部門;計算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時,提供醫療服務項目
的臨床服務類科室和醫療技術類科室均屬于業務部門。
第十九條【按科室歸集和分配費用】醫院應當在科室分9
類的基礎上,將業務活動費用歸集和分配到各臨床服務類、
醫療技術類、醫療輔助類科室,將單位管理費用歸集和分配
到各行政后勤類科室。
按照費用計入科室方式的不同,分為科室直接費用和科
室間接費用。
科室直接費用是指能確定由某科室負擔的費用,包括人
員經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
攤銷費、其他醫療費用中可以直接計入科室的費用。
科室間接費用是指不能直接計入某科室的費用。醫院應
當根據業務特點、重要性、可操作性等因素,選擇合理的分
配方法將科室間接費用分配到相關科室。
間接費用分配方法一般遵循因果關系和受益原則,將資
源耗費根據資源耗費動因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分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的費用】醫院應當
選擇合理的分配方法將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歸集的費用分
配到輔助部門和業務部門,或直接分配到業務部門。行政及
后勤管理部門歸集的費用一般采用參數分配法進行分配,參
數可以選擇人員數量、工作量等。
分配率=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費用總額÷各科室分配參
數之和(例如人員總數、工作量總數)
某科室應分配的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費用=該科室分配
參數×分配率10
第二十一條【分配輔助部門的費用】醫院應當選擇合理
的分配方法將輔助部門歸集的費用分配到業務部門。輔助部
門的費用一般采用參數分配法進行分配,參數可以選擇工作
量、收入、房屋面積等。
醫院輔助部門之間互相提供服務、產品的,可以根據相
互提供服務或產品的金額、差異以及醫院實際核算條件選擇
直接分配法、順序分配法、交互分配法等分配費用。在實際
成本核算過程中一般采用順序分配法,即按照受益多少的順
序分配費用,受益少的科室先分配,受益多的科室后分配,
先分配的科室不負擔后分配的科室的費用。當醫療輔助類、
醫療技術類科室均為輔助部門時,應當先分配醫療輔助類科
室的費用,后分配醫療技術類科室的費用。
第三節 臨床服務類科室相關成本核算
第二十二條【臨床服務類科室成本的核算】將行政后勤
類科室(僅限完全成本法)、醫療技術類科室、醫療輔助類
科室的費用全部歸集、分配到臨床服務類科室后,即為臨床
服務類科室成本。
臨床服務類科室成本可以進一步分為門急診科室成本、
住院科室成本。
第二十三條【診次成本的核算】以某臨床門急診科室成11
本,按該科室門急診人次求平均,即為該科室診次成本。以
全院臨床門急診科室成本,按全院總門急診人次求平均,即
為全院平均診次成本。
某臨床科室診次成本=某臨床門急診科室成本÷該臨床
科室門急診人次
全院平均診次成本=(∑全院各門急診科室成本)÷全
院總門急診人次
第二十四條【床日成本的核算】以某臨床住院科室成本,
按該科室實際占用床日數求平均,即為該科室實際占用床日
成本。以全院臨床住院科室成本,按全院實際占用總床日數
求平均,即為全院平均實際占用床日成本。
某臨床科室實際占用床日成本=某臨床住院科室成本÷
該臨床住院科室實際占用床日數
全院平均實際占用床日成本=(∑全院各住院科室成本)
÷全院實際占用總床日數
第四節 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
第二十五條【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的核算流程】以某臨床
服務類或醫療技術類科室歸集的總費用剔除藥品費、單獨收
費的衛生材料費后作為該科室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采用合
理的分配方法分配到該科室各醫療服務項目,即為單個醫療12
服務項目成本。
某科室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該科室總成本-藥品成本- 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成本
對于多個科室開展的同一類醫療服務項目,應將各科室
該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按其操作數量進行加權平均,得出該醫
療服務項目的院內平均成本。
第二十六條【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的分配方法】將科室歸
集的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分配到各醫療服務項目,應當根據
醫院實際核算條件從下列方法中選擇適宜的分配方法:
(一)作業成本法。使用該方法時,直接費用直接計入
醫療服務項目,間接費用應首先根據資源動因分配到有關作
業計算出作業成本,然后再將作業成本根據作業動因分配到
醫療服務項目成本。
作業應當在梳理醫療業務流程基礎上劃分,可以是提供
某醫療服務項目過程中的各道工序或環節,例如診斷、治療、
檢查、手術、護理等行為。
資源動因計量某項作業所消耗的資源數量,是將各項資
源費用歸集到不同作業的依據。作業動因計量某一成本對象
耗用了多少作業量,是將不同作業中歸集的成本分配到醫療
服務項目的依據。間接費用一般采用參數分配法進行分配,
資源動因、作業動因參數可以選擇人員數量、房屋面積、工
作量、工時、醫療服務項目技術難度等。13
(二)當量系數法。使用該方法時,應遴選典型的醫療
服務項目作為代表項目,將其成本當量系數定為“1”作為
標準當量。其他項目與代表項目進行單次操作資源耗費的比
較,進而確定每個項目的成本當量值。再根據各項目成本當
量總值計算出各項目成本。
某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當量總值=該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當
量值×該項目操作數量
當量系數的單位成本=某科室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該
科室醫療服務項目的成本當量總值
某醫療服務項目單位成本=當量系數的單位成本×該項
目的成本當量值
(三)參數分配法。使用該方法時,將醫療服務項目總
成本根據參數分配到各醫療服務項目,參數可以選擇醫療服
務項目的收入、操作時間、工作量等。
分配率=某科室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該科室醫療服務
項目分配參數之和(例如收入總數、操作時間總數、工作量
總數)
某醫療服務項目的總成本=該醫療服務項目分配參數×
分配率
具備核算條件的醫院,可以按照成本項目分別采用不同
的參數進行分配。14
第五節 病種、DRG 成本核算
第二十七條【病種成本的核算流程】病種成本核算的基
本步驟包括:
(一)將業務部門歸集的費用,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
配到患者,計算每名住院患者的成本。
(二)將患者按照國家有關疾病分類標準歸入相應的病
種。
(三)將某病種出院患者的成本進行加總,得出該病種
總成本。
某病種總成本=∑該病種每名患者成本
(四)對各病種患者總成本求平均,即為各病種單位成
本。
某病種單位成本=該病種總成本÷該病種出院患者總數
第二十八條【DRG 成本的核算流程】DRG 成本核算的
基本步驟包括:
(一)將業務部門歸集的費用,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
配到患者,計算每名住院患者的成本。
(二)將患者按照國家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歸入
相應的 DRG 組。
(三)將某 DRG 組出院患者的成本進行加總,得出該
DRG 組總成本。15
某 DRG 組總成本=∑該 DRG 組每名患者成本
(四)對各 DRG 組患者總成本求平均,即為各 DRG 組
單位成本。
某 DRG 組單位成本=該 DRG 組總成本÷該 DRG 組出院患
者總數
第二十九條【患者成本的分配方法】將業務部門歸集的
費用分配到各患者,應當根據醫院實際核算條件從下列方法
中選擇適宜的分配方法:
(一)項目疊加法。使用該方法時,應當根據出院患者
的收費明細,將其實際耗用的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藥品成本、
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成本進行加總,得出該患者的成本。
某患者成本=∑(該患者某醫療服務項目工作量×該醫
療服務項目單位成本)+∑藥品成本+∑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
成本
醫療保障管理部門制定病種、DRG 醫保支付標準時,應
當基于病種、DRG 的臨床路徑使用該方法。臨床路徑是指針
對某一疾病建立的一套標準化治療模式與治療程序。
(二)服務單元疊加法。醫院在不具備核算醫療服務項
目成本條件時,可以采用服務單元疊加法。使用該方法時,
醫院應當按照為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內容類別設置服務單
元,先將業務部門歸集的費用歸集至服務單元,再將費用從
服務單元分配到患者,具體步驟如下:16
1.將業務部門歸集的費用分配至各服務單元,服務單元
一般包括病房、病理、檢驗、影像、診斷、治療、麻醉,手
術等,服務單元的劃分取決于核算的精細程度。分配方法可
參照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相關方法。
2.將服務單元成本分配至出院患者,一般采用從患者取
得的收入作為分配參數進行分配。
某患者應分配的某服務單元成本=該服務單元從該患者
取得的收入×分配率
分配率=服務單元成本總額÷服務單元收入總額
3.將出院患者相關服務單元的成本、藥品成本、單獨收
費的衛生材料成本進行加總,得出該患者的成本。
某患者成本=∑該患者某服務單元成本+∑藥品成本+
∑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成本
(三)參數分配法。使用該方法時,將出院患者實際耗
用的藥品成本、單獨收費的衛生材料成本直接計入該患者成
本,將除此以外的科室或服務單元的成本采用參數分配法分
配到患者成本,參數可以選擇患者的住院天數、診療時間等。
第五章 成本報告
第三十條【成本報告的定義】醫院成本報告是指反映醫
院一定時期成本狀況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是醫院成本核算成17
果的重要表現形式,旨在為報告使用者提供醫院成本信息。
第三十一條【成本報告的分類】醫院成本報告按使用者
不同可以分為對內報告和對外報告。對內報告指醫院為滿足
單位內部運營管理需要而編制的報告,對外報告指醫院按相
關政府主管部門等外部部門單位要求報送的報告。
第三十二條【成本報告的內容】醫院成本報告應包括成
本報表和成本分析報告。
成本報表是用以反映醫院成本構成及其變動情況,考核
評價醫院運營狀況的各種報表及重要事項的說明。對外成本
報表的內容至少應當包括:醫院各科室的醫療活動費用及各
成本項目金額,醫院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的醫療全成本、醫療
成本及各成本項目的金額等。
成本分析報告為對醫院運營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進行
分析預測、提出改進建議等的文字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外成本報告的編制要求】醫院對外成本
報告應當至少按年度編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
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按
規定要求報送相關政府主管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和醫院18
應當遵循本指引的相關規定指導或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結合本行業實際制定行業
成本核算規范、對外成本報表格式等。
醫院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對內成本報表格式等。
第三十五條 服務于財務報表編制的自制或委托外單位
加工物品、建設工程項目、自行研究開發項目等資產成本的
核算應當遵循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
醫院確需對非醫療活動進行成本核算的,可以參照本指
引中醫療活動成本核算相關規定。財政部對醫院非醫療活動
成本核算做出專門規定的,應當從其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指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指引自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