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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要求。任中級職務以來,作為第一作者或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在省部級本專業學術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專刊、專輯)全文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在1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教材中撰寫3萬字以上,可視為已達到在省部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的要求。刊物級別認定按照《關于規范職稱評審對論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職〔2014〕33號)規定執行。
在評審條件業績成果中,(五)獨著或作為第1作者,在國家權威學術刊物上全文發表會計專業論文l篇以上;或在省級學術刊物上全文發表會計專業論文2篇以上。可以作為一項業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