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稅務風險不僅是財務風險,同時也是法律風險。如果對該風險沒有及時把控,企業不僅會產生財務損失,還會受到法律制裁和聲譽損害。國家稅務總局2009 年5 月發布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和2011 年5月發布的《“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規劃綱要》都特別強調了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對于通信行業而言,由于具有業務種類雜、適用稅率多、服務對象廣、發票用量大、營業渠道和人員多等特點,較其他行業更容易出現增值稅稅務風險。因此,加強“營改增”后增值稅稅務風險的防范已成為通信企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通信企業存在的主要增值稅稅務風險
1.進項環節(1)進項稅抵扣不合規易出現對不應納入抵扣范圍的購進貨物和服務進行抵扣,以及發生進項稅額轉出情形時未進行轉出處理等不合規情況。例如營改增前發生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相關進項稅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在營改增后進行了抵扣。此外,對部分購入的不動產附屬設施相應的進項稅進行了抵扣,如中央空調機組、基站彩鋼房等。由于不動產附屬設施的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在操作時很容易出現界定錯誤,導致進項抵扣不合規。(2)發票憑證取得不合規取得的該附清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未附銷貨明細清單或稅控清單,存在進項抵扣憑據不全風險。未附銷貨清單就無法區分實際采購貨物的數量、型號及單價等,無法根據公司的具體業務情況區分該類物資的進項稅能否進行抵扣,對于將該物品使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時,實際應轉出的增值稅無法區分,從而導致抵扣差錯。(3)其他應取得而未取得抵扣憑證的情況目前電信業由于供應商多且雜,供應商資質參差不齊,其中小規模納稅人在供應商中占比較大,導致很多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或者只能取得3%的稅務代開抵扣率。(4)增值稅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共同負擔有進項稅額,未對進項稅額進行合理劃分以代維費為例,部分代維費用實際屬于建筑安裝類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