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監督和考核,同時,落實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財會人員隊伍建設。這是日前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做出的明確規定。
就如何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指導意見》提出了五項主要任務和措施。一是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二是加強成本控制,規范支出和結余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財務報告制度,推廣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四是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監督和考核;五是落實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財會人員隊伍建設。
《指導意見》還重點強調了以下幾個時間點:2016年底,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醫院要實現全成本核算,初步形成本單位定額標準;2018年底,全成本核算在所有公立醫院推開。2016年底,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醫院要實行財務報告制度和 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2018年底,財務報告制度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在全國所有公立醫院推開。2016年底,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醫院要向社會公開財務信息;2018年底,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在全國所有公立醫院和所有地區推開。
2016年底,所有縣級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的三級公立醫院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崗位;2018年底,全國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全面落實總會計師制度。
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三部門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細化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辦法,規范財務管理流程,統一信息化技術標準,明確信息披露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對公立醫院及其相關責任人的考核評價掛鉤,與對公立醫院的財政補助資金分配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