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的管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有效防范經濟犯罪,不僅需要建立一套嚴密科學的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保障這些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和監督。審計監督不僅限于財務收支的檢查,主要是從管理決策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和評價。為此,審計檢查的重點由過去的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向經濟責任審計轉變。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經濟責任所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和監督,正確評價其經濟責任,促進國有企業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一般的審計監督活動,它是通過審計被審計單位,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作出評價的同時,對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作出評價。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也不同于一般的財務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財務收支狀況真實性審計。 任職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 任職期間經營成果審計。 任職期間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和經營決策審計 任職期間企業經營合規合法性審計。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成為我國審計工作的重點之一。為了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的管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有效防范經濟犯罪,不僅需要建立一套嚴密科學的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更主要的是要保障這些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和監督。
市場經濟越發展,審計監督越重要。特別在當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速國有企業改革,大力反腐倡廉的形勢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經濟責任審計是我國國家審計的一種重要形式,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得到了社會各階層的大力支持,同時得到了國家政府的重新認識,其自身也有了一定的發展。
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是:2011年,審計機關圍繞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中,審計機關牢牢把握權力與責任兩個方面,著重關注重大經濟決策以及經濟結構調整、財政管理、土地管理、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力度不斷加大。
同時,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體制不斷完善。各省、區、市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各級審計機關在實踐的基礎上制定了大量的經濟責任審計規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
幾年的實踐看,經濟責任審計在加強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整頓經濟秩序,保證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經被中紀委列為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之一。
三、當前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我國自1984年開始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盡管其發展至今已有二十余年,但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些矛盾也逐漸顯露出來。
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經幾十年,但仍有少數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它作為重點工作來抓,沒有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在實際工作中,干部管理方面沒有真正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貫穿于監督管理之中,評價和任用干部時不參考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經濟責任審計缺乏一套切實可行的考核評價體系。開展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前提條件,是領導人員必須事先有明確的經濟責任。當前,我國大部分企業普遍缺乏規范化、科學化的經濟責任管理標準,國家也沒有對經濟責任的考核評價有比較切實可行的操作規定。因此,在評價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時,審計人員無從下手。
依據標準過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在實施績效評價中多年來一直沿用1999年由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和國家紀委聯合發布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其過于偏重財務評價,而對已設置的非財務指標不夠完善,對現金流量分析不夠重視。
評價指標單一。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使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根據與企業經濟狀況相關的財務指標來制定,容易導致一些領導人員急功近利的做法,一味強調短期財務成果,而不愿意進行可能會降低當前盈利目標的資本投資去實現長期戰略目標,以至于企業在短期業績方面投資過多,而較少投資于企業長期的價值創造。
可持續發展能力無法評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是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價。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大多建立在財務指標的基礎上,這些指標在實現企業長期戰略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相互之間聯系很小。因此,經濟責任評價體系不能很好地調動企業領導責任人積極有效地開展可持續發展工作。
審計風險較大,增加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難度。審計人員主要是通過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及相關資料、文件進行查證,而近幾年虛假會計信息層出不窮。會計資料的可信度降低,經濟活動中違紀違法行為更為隱蔽。
審計力量薄弱,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時效。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時間跨度長、工作量大、時間緊、要求高、責任重、風險大、群眾期望值高的綜合性審計工作。經濟責任審計對審計部門、審計人員的要求非常高,但目前審計力量的薄弱,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時效。
四、改善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有效措施
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解決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是擺在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面前的一個亟待解決的任務。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積極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以審計報告、審計要情等多種形式向領導人員報送,為領導的決策和管理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取得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注、重視和支持。
合理確定審計評價標準,恰當評價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合理確定審計評價標準,對于恰當評價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至關重要。
推行多向審計承諾制度,明確各方的責任,降低審計風險。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應當建立多向承諾制度,正確區分會計責任、經濟責任和審計責任。
注重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水平。審計質量是審計的生命。為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和有效利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審計準則,保持職業應有的謹慎性,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水平。
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高素質的審計人員是經濟責任審計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需要知識全面的復合型審計人員。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會計、金融、稅務、管理、法律、計算機等多方面的綜合知識。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企業的經濟活動日益錯綜復雜,經濟責任審計中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界定、評價的復雜程度也在不斷加大,審計查證的內容也在不斷增加,而且違法亂紀手段的隱蔽性也在不斷增強。這就需要審計人員提高自身隊伍素質,建立適應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套科學、嚴謹、規范、易于操作的評價標準和體系,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面臨的難點問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健康、持續、有效地發展,為促進企業領導干部的正確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發揮積極的作用,逐步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引入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努力走出一條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子。
參考文獻:
[1]李洪.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若干問題探討[J].中國注冊會計師,2010,(5);29-30
[2]范曉紅.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及其防范[J].中國內部審計,2009,(1);64-65
[3]劉滿堂.論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J].審計研究,2010,(6):10
作者:張榮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