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2008年滬深兩市A股制造業上市公司為樣本,對公司所得稅與債務融資的相關性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考慮了稅收變量的模型對資產負債率的解釋能力比只有控制變量的模型的解釋能力要強;有效稅率與債務融資水平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但不顯著;非債務稅盾與債務融資水平之間存在顯著的負相關關系。
【關鍵詞】 公司所得稅 債務融資 非債務稅盾 擬合優度
公司在其經營過程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所得稅的征收無疑增大了公司的負擔、減少了公司的利益。在所得稅稅率既定的情況下,公司會通過合理利用資本結構,如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包括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進而來降低稅收帶來的效益損失。稅法規定,通過負債進行融資所支付的利息可以作為準予扣除的項目在稅前扣除。因而,債務融資起到了一定的稅收抵減作用,可以適當降低稅收帶來的效益損失。所得稅也對債務融資具有一定的影響,即負債具有一定的稅盾作用。我們應研究公司所得稅對債務融資的影響到底有多大,而研究公司所得稅與債務融資的相關程度對于合理確定公司的資本結構等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國內對于稅盾價值的研究主要考慮稅收對于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的影響,且大多數為理論分析,而對債務稅盾價值的實證研究較少。本文主要以有效稅率與非債務稅盾作為稅收的替代變量,實證分析公司所得稅與債務融資的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