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2007年度在中小板上市的100家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將IPO超募、股權結構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結合起來進行研究,并同時對上市公司按承諾投資和募資投向變更后的盈利能力進行比較分析。其研究結果為監管者加強募集資金使用的監管提供了實證參考。
【關鍵詞】中小板 IPO超募 股權結構 募集資金投向變更 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超募資金問題是當前我國以項目為基礎的項目型股票融資制度存在弊端和大股東“圈錢”行為的反映。本文以2007年在中小板上市的100家上市公司為樣本,基于項目型股票融資制度,研究中小板上市公司IPO超募問題、2007 ~ 2009年這100家樣本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行為及上市后公司業績“變臉”的后果。
IPO超募,是指新股發行開始“市場化”以后由于新股定價的隨意性,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超過投資項目計劃實際所需資金。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凈額和投資項目計劃實際所需資金可以從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和年報中獲得。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沒有按照招股說明書的承諾進行投資,而是改變了原定的資金投向。上市后公司業績“變臉”,是指公司上市后盈利能力下滑,背離了招股說明書中高盈利能力的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