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解析了商場常用的幾種促銷方式的稅負。通過稅負比較,從現金流的角度進行稅務籌劃分析,以提高納稅人的稅務籌劃效果,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關鍵詞】促銷 稅負 現金流 稅務籌劃
一、商場促銷適用的稅收政策
1. 折扣銷售。折扣銷售是指銷售方為達到促銷的目的,在向購貨方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時,給予購貨方一定優惠價格的銷售形式。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56號)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