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職院校 績效預算管理 控制 實證研究
隨著我國高職教育的快速發(fā)展,高職教育以占據(jù)我國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隨著我國最近幾年來我國生源的不斷減少,我國多數(shù)高職院校的教育資金供求矛盾和內部管理失調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因此,在高職院校內部建立完善的績效預算管理控制體系,不僅可以促進我國高職院校的發(fā)展,更可以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教學水平與質量。
一、建立健全績效預算的標準制度和考核制度
績效預算的標準有二層涵義,第一,什么是績效標準,績效標準是在完成教學等工作任務的效果上制定的標準,第二,再根據(jù)績效的效果制定預算標準,通過績效來制定的預算標準,不僅可以使預算指標成為推動高職院校各項工作完成的動力,更可以提高高職院校有限資金的利用率,使高職院校有限的資金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用。同時,考核也有二層涵義,第一,是對績效的考核,第二,是對預算的考核。隨著我國高校發(fā)展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和資金使用的多元化,高職院校原有的績效預算管理控制制度已經不在適合我國高職院校的發(fā)展需要,因此,如何建立完善有效的績效預算管理制度是我國很多高職院校管理者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下面就簡單探討如何建立完善而又有效的績效預算管理控制制度。
(一)做好預算編制工作
預算編制工作對建立完善有效的績效預算管理控制制度有著重要的影響和作用,高職院校要做好預算管理工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把高職院校的部門預算與校內綜合預算合二為一,以免日后重復計算,給預算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第二,完善高職院校各個部門預算的調整制度,這方面,我國高職院校的管理者可以在調整時間、方法、程序等方面作相應的規(guī)定;第三,推行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這樣做可以最大限度的克服預算內容不實、預算約束不強和預算執(zhí)行不了等情況的發(fā)生;第四,建立預算的跟蹤、分析以及評價制度。高職院校建立預算的跟蹤、分析以及評價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證院校有限的資金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用,從而提高有限資金的使用率。
(二)加強對高職院校的績效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評估
加強對高職院校的績效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評估,主要是為了對績效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相應的評估與考核。如何沒有績效預算考核,預算內容不實、預算約束不強和預算執(zhí)行不了等情況就會發(fā)生,這會給高職院校的教學工作帶來嚴重的影響。加強對高職院校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評估,一方面,可以考察院校各個部門的工作業(yè)績,保證院校的資金真正的用到了實處,而不是貪污浪費了。另一方面,可以不斷的改進和完善預算管理,及時發(fā)現(xiàn)預算工作中的各種失誤,并且可以及時采取工作措施來解決問題,保證預算工作可以正常開展和進行。總之,加強對高職院校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評估要力保預算工作做到位,為高職院校的教學活動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
二、完善績效預算管理組織體系,成立合理、有效的預算編制、執(zhí)行機構
完善的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及其運行機制是加強高職院校預算管理的組織保障。預算管理組織體系應與學校內部的財務管理體制相適應。在目前高職院校推行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實行校、院(系)二級管理的前提下,根據(jù)我國《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要求,高職院校應根據(jù)其規(guī)模和內部管理需要,建立“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或“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執(zhí)行責任制度。高職院校不管采用“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還是采用“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要想取得良好的管理成效,必須成立、有效的預算編制、執(zhí)行機構,只有這樣績效預算才能落到實處。在我國多數(shù)高職院校由于機構設置的原因,預算編制、執(zhí)行機構主要有以下幾個,每個機構由于職能不同,負責的事務也不盡相同。第一層次是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預算編制的大體方針與原則;審查、批準關于預算的規(guī)章制度;審議、批準預算方案。第二層次是學校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擬訂預算目標和預算政策;制訂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監(jiān)督預算實施,考核預算執(zhí)行情況等。第三層次是財務處,它主要負責預算的日常事務,對預算的執(zhí)行與實施有著重要的影響和作用。第四層次為預算責任中心,這是具體預算執(zhí)行部門,一般以處(室)或院(系)為單位劃分,處長或院長(系主任)為預算責任中心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對于項目預算,可設置單獨、臨時的預算責任中心,具體實施預算各項工作。總之,績效預算工作要想取得良好的實施效果,不僅要完善績效預算管理組織體系,為預算實施與執(zhí)行提高組織保障,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高效、合理的預算執(zhí)行機構,保障績效預算可以真正的落到實處,而不是流于形式,不然預算管理就不能起到其應起到的各種作用。
三、完善績效制度,實行目標管理,使財務預算與績效考核有機結合
(一)積極實行校、院(系)二級管理的預算管理制度
要把財務預算與績效考核有機的結合起來,就應該按照 “財力集中,財權下放”的原則, 學校領導與管理者在要求下級落實預算目標與責任時,也要下放相應的權利,保證權利與責任的統(tǒng)一,這樣就可以充分調動院、系一級預算管理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高職院校的領導或者管理者要根據(jù)學校各個部門的職責內容、工作性質等,將學校各個部門劃分為不同的責任中心,并給每個責任中心賦予一定的權利與職責,對不同的責任中心,實施與執(zhí)行不同的考核指標,嚴格考核其可控成本,并保證考核的公平、公正,這樣就可以充分調動學校員工的積極性,同時也可以減少預算與考核實施與執(zhí)行所遇到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