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著名傳播學學者埃弗雷特羅杰斯(Everett M.Rogers)教授在其成名作《創新的擴散》中給出了創新擴散的定義,即為一種新的觀點、思想、技術經過一段時間,通過特定的渠道,進入一個社會系統后,在整個社會系統中從一個決策單位作用于下一個決策單位的傳播過程。企業將社會系統中的新觀點與技術在適當的實施條件下進行商業化創新,同時依據外界環境與自身特點選擇創新推出的速度和時機。創新傳播過程的差異使得各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推出創新產品的周期產生了區別,從縱向看,正是企業的這種行為影響了消費者的選擇。通過實證觀察,消費者在接納創新產品的過程中受到外界他人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來源于不同的創新擴散結構。
二、創新擴散模型
學者對于擴散模型的深入研究開始于20世紀60年代,并將研究成果應用于生物、經濟等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通過研究,擴散模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在宏觀層面上對于潛在采納者總體統計行為的數學模型,其主要代表是Bass模型及其擴展型(統稱Bass模型族); 一類是微觀層面上對于潛在采納者個體采納決策行為的仿真模型,其主要代表是Agent模型與元胞自動機模型。
(一)BASS模型
宏觀層面上的數學模型是學者研究最為廣泛同時也是最為成熟的擴散模型。作為最早研究創新時間擴散的基礎模型Bass模型。將創新擴散看成“傳染的過程”,而后學者針對Bass模型的缺陷提出了包含市場變量、供給約束、競爭效應、互補產品、技術升級、時變參數、允許置換和多重購買等Bass衍生模型。
Bass模型的衍生模型放寬了Bass模型的一些假設,更加符合現實因素,提高了模型準確度。宏觀的總體行為其本身是有眾多微觀個體組成的,因此學者對于創新擴散的研究逐漸從宏觀層面轉到微觀個體。盡管Bass模型在理論上比較完善,但是Bass模型只關注創新的宏觀變量,不能解釋導致創新擴散的微觀機制, 使得Bass 模型存在局限性。
(二)元胞自動機模型
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學者將微觀仿真模型納入到創新擴散的研究中,因為信息通信技術的發展,潛在消費者在進行采納行為時,其決定不僅僅取決于其本身的個體行為,同時受到消費者網絡的重大影響。在基于微觀層面創新擴散的研究中,仿真模型中元胞自動機(CA)模型的應用最為廣泛。CA模型在一定的假設條件下(區域中只有一種創新在擴散,區域中潛在采納者總數不變,不論是創新的已采納者還是潛在采納者都具有重新選擇的權力),模型規定中心元胞的鄰居中接受創新的元胞數量,多于未接受創新的元胞數量時,該中心元胞接受創新,反之則放棄創新,如果鄰居中二者數量相等則保持原狀態。即:
(S=1)-(S=0)≥2,則=1;
(S=0)-(S=1)≥2,則=0;
(S=0)-(S=1)= 0,則各自狀態保持不變。
CA模型描述的現實傳播現象為,個體狀態的決定取決于其相鄰的其他個體的狀態,部分個體狀態的改變將引起現有環境下的狀態傳播及擴散。因此,在對于創新擴散的研究中CA模型具有重要的意義與價值。
1、CA模型中的穩定結構
通過研究發現有一些創新接受群體雖然元胞個數很少,但是在其周圍元胞都為采納創新仍然保持這創新的接受狀態。這里定義為穩定性結構。如圖1、圖2。
圖1 圖2
圖1的結構在演化中會衰退變化到圖2的結構,但是圖2的結構在演化中保持不變。將結構外層的點用直線連接起來形成多邊形,會發現圖2形成的多邊形是正八邊形,每個角都是135°,而圖1中退化的兩個點處的多邊形的角是90°。所以圖1的結構只有處于網格區域的邊緣才具有穩定性,當圖1中的結構不位于區域的邊緣是會退化為圖3的結構。
下面證明,對于實心的結構,結構穩定的充分必要條件是結構所對應的多邊形內角都大于等于135°。
充分性顯然成立。必要性,對結構外層的某一點分析(這個點是接受創新的)。由于所考慮的結構是實心的,所以該點鄰域的8個點中狀態是接受創新的點是緊挨在一起的。如果鄰域內有5個點的狀態是接受創新的,那么用直線連起來的話,這個點不會成為多邊形的頂點。如果鄰域內有4(6)個點的狀態時接受創新的,那么用直線連起來的話,這個點所對應的多邊形的角是135°(225°)。這就證明了如果一個實心的結構是穩定的,那么該結構所對應的多邊形內角都大于等于135°。因此也可以得到如下結論,圖2是最小的穩定結構。
穩定結構的重要意義在于,創新的推廣者可應用結構的優勢用最小的成本,使市場中更多的潛在采納者接受創新,已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利用穩定結構的O型結構模擬
為探討穩定結構在現有傳播結構中的應用,引入O型信息傳播機構進行模擬。
O型社會結構,又稱為“有核系統”。與之對應的信息傳播(流動)模式則是雙向的單層次流動,即從圓上的各點流向圓心,又從圓心流向圓上各個點。模型抽象如圖3所示。
在O型結構中使用穩定結構來優化創新擴散,使用初始創新占有率R = 0.464下,在105個時間周期后達到穩定狀態。最終創新占有率R’= 0.901。在同樣的初始創新占有率下的隨機分布情況,30次實驗平均最終創新占有率R’僅為0.302。
兩種情況的統計圖如圖4所示。
圖4 使用”O”型傳播結構和相同初始占有率下的比較
由此可知,利用穩定結構對創新進行傳播可以提高其速度,快速占領市場同時也可減少創新傳播者的成本,使得利潤最大化。
三、穩定結構的發現對我國金融領域的重要意義
市場經濟的核心是金融,其在一國經濟發展中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大力發展我國金融業,是提高經濟競爭力的內在要求。
(一)金融創新存在的必要性
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不能離開金融工具的快速創新。學者將影響金融創新的因素分為外生因素(導致創新的初始引入的外生因素)與內生因素(半壁壓力和網絡外部性,與采納創新的企業數量有關)。在我國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的原因也分為內外兩種。內部動因是由于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引起的,其根本在于我國不斷削弱“計劃金融”,打破金融機構的壟斷,形成激烈的市場競爭。外部動因由于我國加入WTO后,中國向外國全面開放金融市場,使得外國金融機構的大量涌入,外國跨國金融機構具有雄厚的資金和成熟的市場運作模式,使我國本土金融機構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競爭,我國金融機構如不在入世后的國度期內進行金融創新,必將遭到市場淘汰。
(二)金融創新擴散模式的改進對我國金融領域的影響
技術創新理論強調一項創新的真正意義不在于創新本身,而在于創新成果在經濟社會中廣泛的傳播和擴散。金融創新也不例外,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推動金融發展的動力在于金融創新。而金融創新的成果如果不能在金融市場上進行有效擴散,那么它就不會對經濟社會產生任何形式的影響,一項金融創新潛在的經濟效益,也只有通過擴散才能充分的發揮出來。初始刺激推動了創新,新的金融工具被更多金融機構采納,表現為金融工具在金融業的擴散,這是金融創新擴散的整個過程。在對金融創擴散新進行靜態分析時,發現擴散條件是該項創新能夠滿足潛在使用者的需求并能為其帶來可觀的利潤。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進行有兩種方式:一是依靠自身的力量研究并開發,即研發方式;二是依靠引進,吸引外界的創新成果,即擴散方式。
金融創新的供給主體,一般是規模大、信譽好的商業銀行,他們具有良好的硬件設施和一流的軟件環境,同時他們需要處在經濟發達、金融設施齊全的地區。我國的金融機構因自身組織結構不夠完善、外部市場機制不夠完善等因素,在研發性金融創新領域上競爭力薄弱。因此,利用在國內推行擴散性金融創新是提高我國金融機構競爭力的根本途徑。
擴散性金融創新包含五大元素,分別為創新的供給者、需求者、環境、動因、媒介。從金融創新的供給方面來看,一項創新能否被更多的潛在使用者接受,首先與它帶給供給者的直接凈收益有關。“穩定性結構”的發現提高了金融創新擴散媒介的效率,使得金融創新產品從供給者手中流向需求者手中的成本更低,即由原來利用公眾傳播媒體向所有金融市場中的金融中介機構傳播轉向向形成穩定結構的金融中介機構傳播。這樣,成功的降低了擴散的成本,增強了創新供給者的利潤,使得創新的供給者主動打破行業壟斷向行業中提供標準化的金融產品以求或得跟多的利潤。對“穩定結構”的傳播鏈條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可得中間的采納者在向外擴散創新產品是,有時并不是將其所接受的創新均按照原有形式出去,而是進行部分的改進或修改再進行傳播。因此,利用“穩定結構”進行擴散最終達到的擴散范圍取決于創新采納者可在該創新中可獲得的總效用的多少,即總效用等于總成本。
在我國金融領域運用“穩定結構”將提高金融創新工具的傳播速度,從而可使得金融機構有更多的金融商品投放到市場,在取得利潤的同時,積累更多市場經驗。通過大量的市場回饋,我國金融機構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進行金融創新,從而在根本上提高自身競爭力,在與外資金融機構進行博弈時立于不敗之地。
四、結論
本文通過用元胞自動機對創新擴散問題深入研究,提出穩定結構并利用O型模型進行驗證。驗證結果證明穩定結構對最終創新占有率進行了優化。同時,將穩定結構應用于金融領域,闡述其現實中的重要作用,這也是本文研究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