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的研究背景
1.1 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重要意義
為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求,我國政府不斷加大社會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等公共建設性投資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1.2 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構建的必然性
為拉動內需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我國政府投資4萬億元,通過家電下鄉增加財政補貼,農產品增加財政補貼等各種方式進行投資;為解決房價高、人們買不起房的問題,在未來5年內全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 600萬套;此外,在教育方面、高速公路建設、高鐵建設等方面的公共建設性投資也在加大。投資數額大,投資項目關鍵成為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重要特點,由于我國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管理還處于初級階段,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督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應根據我國現在的國情設計出符合我國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特點的績效評價體系。
2 當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存在的問題
2.1 績效評價體系不完善
完善的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不僅需要專業測評人員,科學的績效評價指標,還需要明晰的職能劃分。當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還不完善,具體體現以下3個方面:一是專業人員匱乏。目前,我國部分地區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缺少專業測評人員,測評人員的業務水平、專業知識等都不能滿足績效評價的要求,很難起到相應的作用。二是績效評價指標可測性低。績效評價指標關系到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評價體系的直接效果,績效評價指標選取要遵循可接受性、可測性、可比性的原則,而從當前一些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來看,其可測性不高,既浪費了時間又浪費了人力。三是職能劃分不清。公共建設性投資不是一項簡單的業務,需要多個部門的參與,如財務部門、人力部門、項目部門、監督管理部門等。但監督管理部門沒有充分發揮其職能,存在“各自為政、多頭管理”,管理機制不完善,嚴重制約了我國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的開展。
2.2 績效評價的成果未充分利用
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績效評價體系的成果不僅體現了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的效益,也反映了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視。例如,在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評價體系中的預算指標評價,年度預算指標的編制反映出上年度內財政預算中的一些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會嚴重影響下年度財務部門的預算。但是有些單位認為項目已經順利完成,解決這些問題還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和精力,因此忽視了績效評價的成果,使績效評價體系“形同虛設”,沒有發揮其價值。
3 完善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的途徑
3.1 進一步完善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
進一步完善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科學劃分評價職責,強化績效評價職能;二是配備專業測評人員,成立專門的績效測評機構;三是選取科學的績效指標,遵循SMART原則(Specific,具體的;Measurable,可以測量的;Attainable,可實現的;Realistic,現實的;Time-bound,有時限的),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做出正確的評價。
3.2 進一步加強對績效成果的研究,充分利用績效成果
績效成果是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的結果輸出,作為一種反饋機制,它可以讓項目管理者發現問題,強化監督,使項目更好地完成。一是將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效果與投入、產出結合起來對比研究,可以進一步合理分配資源,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二是根據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結果找出資金使用、管理中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對挪用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的問題,可以及時發現,對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處理,避免資金外流,防止貪污腐敗事件的滋生;四是要將績效成果公開,因為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效果不僅體現在經濟方面,更重要的是在社會效益方面,因此,有必要將績效成果公開,讓百姓也參與到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的績效評價體系中來,也可以更好地為我國的公共建設項目提供參考。
3.3 進一步劃分績效評價的標準
對公共建設性項目投資績效評價建立統一標準事實上存在一定的難度,而且績效評價體系標準的確立是一項長期的、綜合性的工作。因此,應進一步劃分績效評價標準:一是在確定績效評價的標準時,要把不同的行業、不同類型的項目區分開,制定不同的測評標準;二是要注意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評價標準;三是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擇優而用,以便更好地提高我國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績效評價體系的可用性。
4 總 結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環境不斷改善,這些變化離不開政府對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大力投入。為了提高公共建設性投資項目的效益和效率,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其績效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