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九債務是指各地以縣為單位推進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直至通過省級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直接相關的債務。冀政辦函〔2008〕25號文件指出,按照國務院關于“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在嚴格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基礎上,從2008年8月起,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全省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同時建立起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穩定機制。經過幾年來多方努力,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總結出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同時也有必要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消化普九債務的做法和體會
普九債務是全國普遍性存在的問題,債務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影響了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也為基層財政運行增加了潛在風險,拖欠時間越長,清欠成本越高。橋東區政府在財力有限情況下,多年來致力于增加教育投入控制教育債務,尤其是2007年下決心解決這一頑癥,僅半年時間就消化歷史欠賬571萬元,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我們的體會是,首先,領導重視是解決問題的重要前提。區財政針對教育系統債務問題專門進行調研,掌握了相關數據,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初步設想。調研報告引起了區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責成教育、財政、發改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主要領導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并做指示,有力推動了解決欠賬問題的進程。其次,核實數據是基礎。教育、財政部門對各學校普九欠賬時間、項目、金額等財務資料進行核實整理,涉及基建工程的必須有工程的預決算報告。對一些欠賬多年債權主體已不存在無法支付、失去訴訟時效的債務不再統計;對因工程、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抵扣欠賬的相應減少債務規模。準確的數據為解決欠賬打下了扎實的基礎。再次,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起消化債務的長效機制。一是制定還款計劃。區發改、教育、財政三部門聯合發文,按照逐步解決、先消化欠賬后建設的思路,多渠道整合經費資源,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制定還款計劃,力爭5年內全部消化。二是多渠道籌集資金。每年市財政下達的教育費附加全部用于解決欠賬,同時積極向上級爭取其他資金支持;各學校非稅財政收入財力至少20%用于消化欠賬;區財政預算內投入經費中部分用于解決欠賬;在教育布局調整中整合學校資產資源,變現資產用于償還欠賬。三是嚴格控制債務規模。為防止舊賬未解新賬又欠,政府下發文件規定投資5萬元以上的基建工程統一由教育局組織施工并辦理財務手續,各學校不得再自行組織基建工程。各中小學、幼兒園凡有項目欠賬的,在未還清之前一般不得再上新的購置修繕項目。若有特殊情況,如急需配備教育教學現代化設施等,要嚴格按項目審批程序辦理。新上項目必須有確定的資金來源,總投資5萬元以上建設項目,由教育局分別將可行性報告抄送財政局審核資金來源,提交發改局預審,發改局預審同意的項目經區政府批準后實施。總投資1-5萬元項目,學校先提交申請,由教育局、財政局共同對工程項目可行性、資金來源等進行審核,共同審批后方可實施。若需財政預算內在預算安排之外另行投入資金建設的,需提交區政府批準。經審批實施的項目,凡可通過政府采購購置的各類物資和服務,必須參加政府采購。同時,加強項目預決算審計,各類項目均需由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出據審計決算書,據此履行付款手續。
二、關于普九債務的思考
在解決問題同時,就普九債務也引發了我們進一步思考。為什么這項旨在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改善辦學條件的工程卻形成了全國性的欠賬遺留問題,這值得深思和借鑒。
(一)普九債務形成的原因
面對強硬的教育督導考核指標,基層政府和教育系統只能“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普九達標和復查的具體指標非常詳細,設計指標的標準較高。考核實施期正逢各地財政狀況普遍處于低谷階段,尤其是中西部的貧困地區。當時財政供養人員工資難以保障,增加建設性投入的財力可行性是不言而喻的。教育達標的行政考核要求超越了基層政府財力可能,盡管“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道理誰都懂,當保工資與高標準的教育達標投入相權衡時,財政只能“一要吃飯、二要建設”。
校際間的內部競爭增加了普九債務規模。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子女上學越來越重視,引發了教育資源之爭,建設標準高、教學條件好、師資力量雄厚的學校人滿為患,班容量超標。相應的,這樣的熱點校占有的教育資源也多,會有較多的收入來源。校際間攀比效應促使各學校在普九復查督導之外自行決定上了一些項目,建設、購置、修繕在無確定資金來源情況下自然又形成了新的欠賬,形成了購建�欠賬�還賬的教育投入怪圈。
這里還不得不提到各級政府間財權與事權的劃分問題,政府級次越低,財力越緊張,而基層政權運轉、義務教育等責任卻要全部承擔。之所以近年來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引起了高度重視,就是說如果不解決,基層政府尤其是困難地區政府已難以為繼。
(二)普九債務的負面效應
一是政府信譽問題。普九債務長期不還影響了政府和教育系統的信譽。二是滋生了教育亂收費。在各學校對財政還賬的期望降低時,面對債主討賬壓力只能各顯其能了,成為了拉贊助、亂收費、辦實體等搞創收行為的潛在動因。三是普九建設成本問題。提供商品和服務的承建方明白收回投資需要較長時間,因此在建設成本中增加了貨幣時間價值因素,而教育系統只能予以默認,無形中增加了普九欠賬成本。通過銀行貸款籌集的建設資金由于長時間不能償還,較高的利息率和滾動罰息甚至接近貸款本金。四是幼兒園欠賬。普九督導復查確實提高了學校的軟硬件建設水平,示范帶動效應也促使幼兒園辦園規模和建設標準隨之水漲船高,形成了普九欠賬外的幼兒園購建欠賬。
(三)普九債務為何不還
既然普九債務既成事實,負面效應人所共知,那么債務仍未得到清償原因何在。龐大的債務規模,消化起來不是馬上可以解決的,還債就涉及到還債主體,償還普九債務的還債主體,是學校、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還是財政?在財政財力不予支持情況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想辦法逐步償還。但農村稅費改革、義務教育全部免收學費后償債主體自然轉嫁到財政,財政是最終的兜底責任承擔者。
事實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也意識到最終財政會管的,即便是有些資金來源可以還債,但在支付不得不付的欠賬后,隨著客觀形勢發展,新上的“班班通”、多媒體電教等工程也須增加投入,有限的資金面對欠賬和新增投入,天平還是傾向了后者。教育系統內部也是有考核機制的,校長任期內僅是還了多少欠賬,是取得不了成績的。再者校長的人事調整頻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債務清償力度。
賬終需還是要還的,那么在基層財政財力逐步好轉的情況下,債務消化進展仍然緩慢,教育系統質疑財政保障不到位。雖然財政財力好轉,但方方面面的支出保障壓力使財政不可能全部將財力用于解決普九欠賬,尤其是學校自行決定上的一些項目財政償還債務合理性和支出的績效性確實值得商榷。
(四)財政的風險意識
控制財政運行風險,重要的是政府債務規模,在逐步解決了個人部分歷史欠賬后,清償屬政府行為的事業發展欠賬必須列入議事日程。在構建公共財政的支出框架中,應該引入風險控制意識,把確屬政府應該承擔的支出責任和償債責任承擔起來,而且債越早解決清償的成本越低。清償各類債務時要優先把普九債務列入支出盤子,切實解決這一累積多年的頑癥。
欣聞國家將在今年下大力解決普九欠賬問題,對于基層政府而言,這將是破冰的一個重要機遇。通過各級共同努力,消化欠賬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將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財政部門在處理這個問題上態度應該是積極的,摸清底數,整合經費資源,算清賬。更重要的是以此為鑒,發揮好公共財政職能,規范部門支出行為,建立和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的決策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