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業作為金融行業中經營風險較為特殊的行業,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的特點具有鮮明的潛在性、長期性以及復雜性,因此,保險公司對經營風險的識別、預警和防范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工作。然而,內部控制則是保險公司預警和防范風險的重要措施,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完善,存在很多問題,無法充分發揮內部控制防范風險的作用。隨著《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的頒布,為保險公司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指明的方向,對保險公司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提升內部控制水平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特點
由于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具有明顯的特性,主要有保險的高風險性、社會性、保險期限長期性、業務管理復雜性以及會計核算預測性。因此,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同樣具有很多特性,主要體現在內部控制的社會性、內部控制重點的多樣性、內部控制管理的復雜性以及內部控制成本高額性。因此,保險公司要想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就必須充分了解內部控制的特性,根據《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從而才能更好的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
(一)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社會性
保險公司經營的社會性決定了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必須具有社會性的鮮明特點。因為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和發展情況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廣大社會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僅要單純的考慮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投資人的經濟利益,而且還要充分考慮到廣大投保人的經濟利益。并且保險公司經營的目的就是保障保險單持有人的利益,為保險單持有人提供保障和應盡的服務。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第十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以市場和客戶為導向,以業務品質和效益為中心,組織實施銷售控制活動。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經營活動主要是維護市場和維護客戶,進而提高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也明確將市場和客戶作為導向,實現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所以,保險公司的社會性體現了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也是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始終秉承的理念。
(二)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重點的多樣性
由于保險公司在整個經營過程中存在著很多經營風險,因此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重點也會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涉及到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僅在保險公司的財務會計控制方面、業務管理控制方面、而且還包括信息技術控制方面、資金運用控制方面,這些都會是保險公司實行內部控制的重點內容。并且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第十四條明確規定:運營控制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管理、承保管理、理賠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費管理、再保險管理、業務單證管理、電話中心管理、會計處理和反洗錢等活動的全過程控制。第二十二條規定:會計處理控制。保險公司應當規范會計核算流程,提高會計數據采集、賬目和報表生成的自動化水平。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重點多樣性是符合《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的要求,能夠使保險公司重點的進行內部控制。
(三)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活動的復雜性
由于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活動的復雜性。保險公司在經營活動中要面對非常繁瑣的業務,承包風險的多變性較為明顯,現金流入和流出十分頻繁,并且還要做好大量信息的收集,處理以及保密工作。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的工作程序就非常復雜,那么,保險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信息技術控制等活動也會很復雜,進而導致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活動的復雜性。并且,《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基礎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戰略規劃、人力資源管理、計劃財務、信息系統管理、行政管理、精算法律、分支機構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活動的全過程控制。這些內容只是保險公司內控管理的基礎管理控制,其他的內部控制活動必然會更加復雜,因此做好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工作也是一個艱巨的任務。
(四)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成本的高額性
保險公司做好內部控制工作必定要投入部分成本,但是,保險公司與其他企業相比,其內部控制成本要高得多。由于保險公司經營的全過程存在很多內部和外部風險,因此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要遍布到經營活動的每個環節,例如,保險公司的銷售控制、運營控制、基礎管理控制和資金運用控制等,從而會使保險公司付出更高的內部控制成本。
二、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水平提升的措施
我國保險公司提高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內部控制。由于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是一個規模較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保險公司進行綜合性和系統性治理。但是,保險公司完善內部控制的關鍵在于保險公司要具有完善內部控制的動力,并且,內部控制就是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責無旁貸的。尤其是《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頒布以來,保險公司更應該做好內部控制工作,完善內部控制管理系統,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
(一)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保險公司應該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提升內部控制水平。公司治理結構主要是一種聯系和規范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的合理分配,以及與此有關的聘選和監督等問題的制度框架。就是將保險公司的內部權利進行合理的劃分。保險公司有一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有效的解決公司各方利益分配問題,使公司能夠高效的運作,對于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保險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上應該采用三權分立制度,將公司的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分屬于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通過平衡各方的權力,時各個機關各司其職,保證保險公司的正常運行,從而有效的進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完善內部控制。例如《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就明確規定了董事會和監理會的職責。第四十條規定:保險公司董事會要對公司內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定期研究和評價。公司內部控制組織架構設置、主要內控政策、重大風險事件處置應當提交董事會討論和審議。第四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管理層履行內部控制職責,對其疏于履行內部控制職能的行為進行質詢。這樣就使保險公司中的各個機構權力平衡,職責明確,能夠更好的開展工作,保證公司的順利運行,實現公司管理層平衡,才能有效的完善內部控制。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對公司經營管理者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使公司經營理念更加科學,實現經營管理的精細化,經營方式集約化,充分調動公司管理層完善內部控制的主動性,從而不斷的完善保險公司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風險評估體系
風險評估作為保險公司進行風險管理的基礎,保險公司健全風險評估體系能夠有效的提高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有助于保險公司監測和預警經營風險。保險公司加強風險評估工作,是保險公司完善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保險公司應該科學進行風險分類,有針對性的進行掛管理,并且把風險等級較高的方面作為內控的重點,從而完善風險評估體系。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對經營管理和業務活動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因素進行全面系統的識別分析,發現并確定風險點。根據風險識別評估的結果,科學設計內部控制政策、程序和措施并嚴格執行。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健全風險評估體系,對于保險公司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內部審工作人員的管理,尤其是內部審計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內部審計責任人的權利、義務和工作職責。與此同時,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使內部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國際內部審計標準實行,對審計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的監控,提高保險公司的審計管理水平,進而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并且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也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履行事后檢查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定期對公司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審計范圍應覆蓋公司所有主要風險點。審計結果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進行報告,并向同級內控管理職能部門反饋,確保內控缺陷及時徹底整改。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為了更好的提升內部控制水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必須完善內部審計制度,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和合法性,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四)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保險公司應該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標準,將內部控制標準融入到經營活動中,深入到對公司員工培訓、教育和日常工作和行為中,能夠有效的防范不正規的行為發生,有效的降低經營風險,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例如,保險公司可以對每一項工作進行程序化控制,根據業務經營程序合理的設置崗位,明確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實行崗位設置標準化。這樣能夠對公司的各項活動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并且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針對運營活動的不同環節,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強化操作流程控制,確保業務活動正常運轉,防范運營風險。包括產品開發管理、承保管理、理賠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費管理、再保險管理、業務單證管理、電話中心管理、會計處理和反洗錢等活動的全過程控制。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能夠有效的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
三、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以《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為例淺談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水平的提升措施的分析和研究,從中深刻的認識到保險公司通過充分了解內部控制的鮮明特點,根據《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完善內部控制系統,進而有效的提升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