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支農支出是地方政府增加農業投入,促進農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山西作為中部一個落后省份,具有自己獨特的社會經濟文化背景,在新農村建設中也應該因地制宜,采取適合本省新農村建設的財政政策與措施。因此,本文立足于山西,研究山西財政如何支持新農村建設,帶動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一、山西省財政支持農村建設的現狀分析
近幾年,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省財政支農總體上來說是呈上升趨勢的。縱向比較,山西省地方財政支農支出在過去的10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長,由2001年的10.33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54.17億元,增加了4.2倍,使山西的新農村建設取得了穩步的發展。
從全國平均水平來看,我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發展還是比較落后的。通過與中部各省的橫向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山西省在財政支農上的支出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其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并不高,特別是與江西省相比有很大的差距,甚至還不及印度、泰國、巴基斯坦等國的水平。這樣的投入使得山西省的新農村建設滯后于中部其他各省。
二、山西省財政支持農村建設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支農支出的總量不足。這些年來,政府用于農業的支出,其絕對量的確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這將有利于我省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其增長速度遠遠低于財政總支出的增長,并且財政支農的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也并不高,平均保持在8%的左右,據統計,發展中國家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占財政總支出比重一般保持在10%左右,山西財政對農業的投入明顯低于這一水平。財政支農支出比重的下降,盡管與近年來機關事業單位大幅度提高工資有密切關系,但與變得越來越突出的“三農”問題相比,支農資金總量所占比重還是顯得較低,財政對農業的投入總量不足。
2.財政支農的結構不合理。生產性支出少,非生產性支出多。隨著財政農業投入的增加,農業部門行政事業性支出也增長迅猛,而用于農業科技投入的支出比重卻很低,科技三項費用支出和農業綜合開發支出占財政支農的比例都比較小。忽略了農業生產科研方面的投入,也使得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低。這種支出結構在財政規模有限的情況下, 對農業基礎設施投入、科技投入、農業服務體系建立以及促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方面的投入嚴重不足,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生態環境和其他生產條件的優化,必然導致農業生產后勁不足。
財政支農支出地區結構不平衡。長期以來,山西省各地方財政支農支出表現出很大的隨意性,沒有統一的計劃和依據,在實踐中表現為:縱向上比較,各地方財政支農支出無論是從相對數還是絕對數上看,其不同年度時高時低,波動性很大,這不利于各地農業的發展;橫向上比較,不同地區的財政支農支出規模大小不一,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性,這將影響全省農業經濟乃至國民經濟的平衡發展。
3.財政支農的資金使用效率低。從總體上看,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上普遍存在著中間環節多,資金在途時間長,運行緩慢,資金到位率低,時效性差,監督手段落后,資金使用效益低等問題。分配和管理支農資金的機構多容易導致資金的分散,削弱了支農資金對農業的有效支持和保護。同時,由于各部門機構溝通不足,最后容易導致的后果是不同渠道的投資容易造成重復和交叉,大大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另外,財政支農資金到位率不高,資金使用追蹤反饋差也是我省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一撥、二轉、三不管”的問題十分突出,出現只見投入不見產出,只有撥款沒有效益的局面。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明顯可以看出,山西省近些年農村經濟雖然有了較大的發展,但是,由于歷史原因,農村經濟底子薄弱,與全國整體水平相比,仍屬于落后地區。財政體制應不斷改革,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力度,支持山西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山西省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新思路
1.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支持農村生產力發展。從前面分析可以看出,山西省財政支農支出明顯不足,財政支農占整個財政支出的比重偏低,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政府始終是農業投入的重要渠道,而財政對農業的支出則是政府支農的主要手段。因此強化財政支農職能作用,完善財政支農政策手段,首當其沖地就是要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這是促進農業生產穩定發展,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要條件。具體來說,政府要切實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主要用于農村,逐步加大各級政府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的比重,盡快形成新農村建設的穩定資金來源,建立“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因此,通過加大財政支農力度,提高財政支農比重,健全財政長效投入機制,將進一步推進山西農村可持續發展。
2.突出財政支農重點,調整財政支出支農結構。在逐步增加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總量的同時,還必須調整支農資金在各個產業部門支出的分配結構,增加對農業投入的比重,保證傾斜投入重點。山西財政支農投入重點應該放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研與新技術新品種開發推廣和科技三項費用等生產性方面的支出。因此,計劃部門應調整支農資金的投資結構,不僅要對投資總量進行適當調整,而且要在增量結構上向農業傾斜,壓縮農業部門行政事業性支出,使新增資金重點用于農業。
3.加強涉農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已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財政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職能作用,影響了在支農資金的效益發揮。整合各類財政支農資金、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監督約束機制以此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己勢在必行。
政府財政支農資金“分塊管理”模式是造成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重要原因。要改變目前這種現狀,就必須從改革現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入手,變分散管理、部門分割為統籌安排,變各自為陣為集中管理,積極整合財政支農資金,減少資金分配和管理環節。
加強對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的考核和監督。設計一套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對轉移支付資金運用的經濟社會效益進行考察和評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與懲罰制度,規范資金分配程序,建立健全財政支出管理制度,強化轉移支付管理的權威性,對使用不當、截留、挪用、擠占、克扣轉移支付資金的現象依法處理。同時,應加強對轉移支付資金的社會監督。
四、結語
綜上所述,山西省新農村建設應結合自己實際情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明確基本思路。財政要以“加大支農力度,創新支農機制”為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基本思路,圍繞這一基本思路整體部署,分步進行。首先,確保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資金問題,充分調動各方資金,形成多元化的投資主體,擴大資金來源;其次,科學合理地調整支農結構,突出支農重點;再次,完善管理體制,提高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率。這樣,在全省上下齊心合力、共同努力下,新農村建設將不斷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