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內涵及目標
1963年,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所屬的審查委員會在發布的“審查程序第33號文件”中提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概念。該文件指出,“會計控制包括組織計劃和主要與保護該組織的財產、保證財務記錄的可信性有關系的所有協調方法與步驟。它通常是授權和批準制度,即在會計記錄和報告、財產的保管等方面的職責分工和內部審查。”1972年12月,該委員會又在“審計準則公告第1號”中對會計控制重新表述,認為會計控制包括組織的規劃及保護該組織的財產和保證財務記錄的可靠性有關的程序和記錄。我國財政部于2001年6月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將內部會計控制定義為:單位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事業單位從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涉及人民群眾公共利益的服務活動,屬于非物質生產領域,其內部會計控制的總體目標應是建立一個決策科學、業務活動規范、管理高效、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并能充分體現社會效益的實體。具體說來,必須達到以下目標:(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章,自覺形成依法履行職責、業務規范運作的經營管理思想和風格。(2)建立和完善符合管理要求的組織結構,形成科學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確保組織內部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盡職盡責。(3)建立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系統,強化風險管理,確保履行職能過程中各項業務活動的健康運行和財產的安全完整。(4)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使會計活動提供的信息能準確、真實、完整地反映各項經濟活動。
二、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原則
(一)合法性和平等性原則
事業單位制定內部會計控制,必須符合《會計法》等有關法律和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等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不能為了本單位和某些人的利益而制定出一些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同時,內部會計控制必須約束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會計控制的權力,包括單位負責人。
(二)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則
內部會計控制應當涉及所有與經濟業務相關的崗位及人員,并對經濟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內部會計控制涉及經濟業務的全過程,也是對單位整個財務管理過程進行監督和控制的過程,只要存在經濟活動,就需要有內部會計控制,但如果不分輕重主次,一味地對其活動過程進行詳細的控制是沒有必要的,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選擇一些影響面廣、作用大的關鍵控制點,實行重點控制。
(三)適應性、可操作性原則
制度的制定必須結合單位實際,不能照搬硬抄《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或其他單位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要與本單位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
(四)互相制約的原則
在各部門、各崗位間建立起一種相互驗證或共同驗證的關系,分離經濟業務執行和審查、分離經濟業務記錄和執行、分離財產保管和記錄、分離財產保管和財產核對,從而實現自動糾錯的目的,防止舞弊現象。
(五)管轄范圍原則
即各部門、各崗位劃分工作范圍、職能范圍,明確其相應權利和責任,做到有章可循,使各崗位部門協調,以達到實現內部會計控制。
(六)成本效益原則
一般來說,內部會計控制的環節越多、控制措施越復雜,控制效果則越好,但相應的控制成本可能越高。因此,我們在設計內控制度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可行性相對較高,控制成本相對較低的方案。
三、確保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有效執行的舉措
(一)增強單位負責人內部控制意識與責任
單位負責人在單位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中居于主導地位,按照《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是單位財務與會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對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負主要責任。應將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性與單位負責人的業績考核結合起來,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規意識,使之主動參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將內部會計控制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為了保證事業單位內部經濟活動能夠按預期目標穩定有序地進行。在此過程中,應堅持以預防控制為主,事后控制為輔的原則,防止會計工作發生低效率或不法行為。內部會計控制應與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相結合,注重崗位制約。應明確上崗個人承擔的責任范圍和相應的權限,規定會計實務操作的程序和處理手續,確定追究、查處責任的具體獎懲辦法等,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辦事有標準,使權有所屬、責有所規、利有所享,避免發生越權行為的扯皮等現象。要注重內部控制方法的靈活運用。內部會計控制的方法多種多樣,根據我國《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的規定,內部會計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電子信息技術控制。各單位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內部控制體系時,應當根據具體的控制內容選擇適用的控制方法。
(三)建立內部會計控制考核評價機制
內部制度的運行如果沒有考核、獎勵與懲罰,就無法保證該項制度推行和運行。在國外,單位內部控制的一個新趨勢是實行自我評估,每個單位不定期或定期地對自己的內部會計控制系統進行評估,評估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和效果,以期更好地達成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我國也可以參考國外經驗,建立適合自己的內部評價方法,對內控制度體系的各組織之間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比較,肯定成績,找出問題,分析原因,綜合評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給予考核評價,進行獎勵或懲罰。
(四)加強內部審計,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人們在改進審計方法的探索中,逐漸認識到內部審計在會計控制中的不可忽視的作用。內部審計是對會計工作實行控制和再監督的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事業單位領導應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建立獨立于財務部門的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單位應定期進行各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合規。
(五)加強會計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這是有效發揮內部會計控制作用的重要條件。要通過對會計人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的培訓,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得到不斷更新、補充、拓展,正確理解和把握內部財務管理控制制度和財政政策。要支持和監督會計人員遵循會計職業道德,增強會計法治觀念,提高守法意識和財務管理水平,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