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本文首先介紹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內容及特征,在分析當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之上,對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出了自己的幾點看法。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財務管理 建議
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概述
行政事業單位的主要任務是發展各項社會事業。為了完成國家賦予的職能任務,行政事業單位除了自己組織部門創收外,中央或地方也必須將通過預算集中的資金再分配給事業單位。因此,各事業單位一方面要向財政機關按核定的預算領取經費,同時也要在國家規定的政策范圍內,自行組織業務收入和事業收入;另一方面,又要按照規定的預算范圍和開支標準,支付各項事業經費。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指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規定,有計劃地籌集、分配和運用資金,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財務監督與控制,以保證事業計劃及任務的全面完成。它既是事業單位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事業單位經濟管理的核心。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支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等。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與事業單位本身的特點密切相關。與營利單位相比,行政事業單位主要有以下特征:
(1)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基本上都來自財政撥款和其他提供者,提供者并不期望按其所提供的資金比例收回或獲得經濟利益。
(2)行政事業單位一般不存在可以出售、轉讓、贖賣或清算的問題,資金提供者不會有分享剩余價值的問題,所以也不具有企業會計意義上的所有者權益。因此國家管理部門、捐贈人等資金提供者,要明確規定資金的使用范圍,事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這些規定或限制,這是其必須履行的特殊責任。
(3)行政事業單位一般不直接創造物質財富、不以營利為目的。有的事業單位雖然可以按一定收費標準或價格提供勞務或產品,但往往是按等于或低于成本的價格提供。
二、目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內控制度不健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財會人員非專業化,業務素質不高。財會人員大部分是半路出家,所學專業不對口,且未經過系統的財會專業培訓;有的單位沒設專職會計,財會人員根本不懂賬,不懂財務制度,就連基本的賬賬、賬表之間的勾稽關系都不懂。二是原始憑證審核不嚴、不合規、不合法、不真實的發票得以報支的現象隨處可見。三是會計核算不符合制度要求,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許多單位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自行設置和隨意使用、混用會計科目,造成會計核算不倫不類、會計信息大量失真。還有部分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不相容職務未按規定分開、不能達到互相制約、互相牽制的目的。四是一些單位領導人、財務負責人法紀觀念淡薄,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置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顧,截留財政預算收入、挪用、占用專項資金;有的收入不上賬,“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嚴重違背了“票款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這些行為不僅嚴重地影響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更容易滋生腐敗,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二)資金使用計劃性不強,費用開支不透明
財務管理中不規范的原因;一是,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制度的意識淡漠、財務人員審核報銷時把關不嚴、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業務檢查指導不夠、會計人員素質不高;二是,缺少正常性的會計監督,有的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由一把手抓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作為財會人員,監督機制成為“形式主義”。同時,會計主管部門也缺少日常的會計指導;三是,部門之間的會計人員缺少橫向交流;四是,對發票管理辦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關管理部門沒有對票據使用單位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專項資(基)金被擠占、挪用,使用效益欠佳
專項資(基)金是政府為完成特定事項而籌集,委托部門(單位)管理的資(基)金。審計中發現專項資(基)金在使用中經常會產生以下問題:一是擠占、挪用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單位未按規定使用資金,而用于彌補行政經費不足、發放部門獎金。二是資(基)金滯留在某些部門,未及時撥付,造成資金閑置。三是資(基)金結余過多,形成資金沉淀,影響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對領導和會計人員法律與制度培訓,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會計基礎工作。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會計基礎工作混亂無序,必然造成會計工作雜亂無章,不僅削弱了會計職能作用的發揮,也使內部財務收支處于失控狀態。完善會計基礎工作,首先要加強對領導者的法律知識和財務管理制度培訓。上級主管部門要組織行政事業單位領導認真學習《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和制度,使他們切實認識到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帶領相關人員加強監督職能,制定相應的規章,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經費收支手續,強化會計核算,規范會計業務,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并自覺遵照執行。其次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把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手段應用到會計基礎工作中。另外,部門和單位領導要重視會計工作和會計人才,嚴格把好用人關,堅持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認真對待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對新出臺的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的學習. 提高會計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引入競爭機制,優勝劣汰,一視同仁。第三是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合理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依法設置總賬、明細賬和往來賬,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合理確定專用基金提取比例并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檢查。全面落實“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把各項收入全額納入預算管理,推行綜合財政預算,全面實行“以收定支”,“票款分離”制度化;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職務必須相分離,崗位之間要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只有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才能從源頭上遏制貪污腐敗現象。
(二)提高會計人員的從業門檻、加強對財務人員培訓
沒有會計證者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對無會計證和新上崗人員,必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或參加會計證上崗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持證上崗,否則不得上崗,并作為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的硬性措施,嚴格執行。各級財政部門要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進行培訓,進一步組織以會計法、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主要內容的培訓,使會計人員熟練掌握各基本環節的規定和要求。
(三)推廣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制度
會計集中核算是將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實行“集中支付、統一開戶、分戶核算”模式,是深化財政支出改革、強化預算約束、加強預算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一項新舉措。會計核算中心將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集中起來,使財政部門對單位的財務監督從事后轉變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這有利于財經紀律的貫徹執行,對加強財政監督起到了較大的作用。
(四)強化監督,推行民主理財
一是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規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將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財務收支范圍、標準、審批程序等向群眾公開。二是財務執行結果公開。規定必須將單位報告期末綜合財務收支及有關經費明細開支情況向全體干部職工公開。內容包括:綜合財務收支計劃及執行情況,會議費、車旅費、車輛維修、設備購置費、基本建設和安裝維修工程、專項業務費等各項經費使用情況,凡超支部分,必須說清原因;凡嚴重超支說不清理由的必須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作出交待,追究責任。三是接受監督,要求行政事業單位要成立民主理財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對重大收支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本單位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核、分析、評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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