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2000年2月,FASB頒布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七輯: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中,把公允價值作為一種單一的計量屬性,并指出,現值是一種分配方法,通過現值計算是為了探求公允價值。
2006年9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正式發布了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第157號(SFAS NO.157)——公允價值計量(FVM)。為在公認會計原則范圍內規范公允價值的計量及披露,增強相關信息的可比性與一致性提供了統一框架。其中,在估價技術上,用于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應與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一致。而這里的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就是通常所說的現行價值法、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法、期權估價法以及現行成本法。
顯然,SFAS NO.157是把公允價值作為一種復合計量屬性來看待的。這種看法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金融工具國際聯合工作組的觀點是一致的。該組織于2000年12月發布的《準則草案與結論依據——金融工具及類似項目的會計處理》征求意見稿中特別強調:公允價值可以分為現行買入價格和現行脫手價格。其中,現行買入價格(current entry price)是指在計量日為取得一項資產將支付的金額或從一項負債發行中將收到的金額;現行脫手價格(current exit price)是指在計量日銷售一項資產將收到的金額或從所欠負債中解脫出來將支付的價格。可以看出,公允價值是用來反映計量對象內在價值的一種計量屬性,它既可以表現為投入價值,即成本,也可以表現為產出價值,即市價,還可以表現為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允價值是一種復合計量屬性,即只要能準確反映計量對象內在價值的計量方法都屬于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到底應該把公允價值當作復合計量屬性,還是把公允價值與現行市價、歷史成本、現行成本、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并列作為單一的計量屬性呢?黃學敏(2004)在對公允價值內涵與外延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指出:我們可以對公允價值按廣義和狹義進行劃分,廣義地講,公允價值可以涵蓋其他幾個計量屬性,因為從會計的本質職能來看,會計必然反映經濟真實,特別是交易或事項的實質,所以公允價值可以作為企業外界相關利益者,特別是大多數決策者對會計計量屬性的一個內在要求,以有益于他們針對真實的企業內在信息并根據各自不同的風險偏好進行不同的決策;狹義地講,公允價值作為獨立的一個計量屬性,它所反映的是一種模擬市場的價格,在尚未交易和非清算的情況下,采用各種估價技術對缺乏有效市場的資產負債項目的價值進行類似市場定價方式的評估,從而試圖得到相對公允、合理的價格,以反映報表截止日各項資產負債的靜態價值。
一、公允價值定義
公允價值是作為一種復合計量屬性還是單一計量屬性,首先應從公允價值的定義進行分析。
SFAS NO.157對公允價值的定義為:“公允價值是指在計量日,市場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銷售資產收到的或轉移負債支付的價格。”該定義保留了以前對公允價值定義中的交易價格,闡明了交易價格是在有序交易中,市場交易者在主市場(或最有利市場)能夠銷售資產或轉移負債的價格。這里的市場參與者是指不存在關聯方關系的、能夠進行資產或負債交易并且是出于主觀愿望進行交易的報告主體;有序交易是指在計量日前后一定時間內頻繁發生的、交易市場環境穩定的交易;主市場(或最有利市場)是指能使報告主體銷售資產價格最大化或轉移負債支付價格最小化,從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場。
IASC金融工具聯合工作組在2000年對公允價值下的定義是:“在計量日,由正常的商業考慮推動的,按照公平交易出售一項資產收到的或解除一項負債時企業應付出的價格的估計。”
從以上兩個定義可以看出,FASB和IASC都認為公允價值是脫手價值,公允價值具有時效性,因而必須是“計量日”的,這也承認了公允價值是一種動態的價值,并且,兩者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產生公允價值的交易者必須是自愿的——SFAS NO.157指出公允價值產生于有序交易中,而IASC認為它產生于公平交易。
二、公允價值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要清楚公允價值作為哪種計量屬性,還必須了解公允價值與其他計量屬性的關系。
(一)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的關系
按照FASB于1984年公布的SFAC NO.5《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與計量》中的定義:“歷史成本是為取得一項資產所付出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通常在取得之后按攤銷額或其他分配方法調整,包括向顧客提供商品或勞務的責任在內的負債”。IASC在其于1989年公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指出:“資產的記錄,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未來購置資產而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負債的記錄,按照承擔義務而收到的實得款項的金額,或是在某些情況下(如所得稅),按照在正常經營中為償還負債預期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從這兩個定義可以看出,歷史成本是指為取得一項資產的交易發生這一特定時刻,所付出的現金或付出的實物的市場售價或付出的另一項資產的價值。
在初始計量日,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是一致的,因為此時兩者的計量時點完全相同,并且,如果在物價相對穩定,不存在通貨膨脹,也不存在技術進步等因素引起的個別物價變動的情況下,對資產負債項目進行后續計量時,兩者也是相近甚至是相同的。此時,可以用歷史成本替代公允價值,因為歷史成本在這種情況下真實地反映了資產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如果物價發生變動,在后續計量時,歷史成本就不能直接替代公允價值。此時,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會因物價波動而顯著不同。
(二)公允價值與現行成本的關系
現行成本又稱重置成本。IASC于1989年公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所下的定義是:“資產的列報,按照現在購買同一或類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負債的列報,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不予折現的金額”。現行成本是重新購置相同或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扣除持有資產已使用年限的累計折舊后的凈值。
由定義可見,公允價值和現行成本都是在計量日對計量對象的價值估計。對一些以本企業自用為主而不是準備出售的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來說,若現行成本的形成符合公平交易的基本條件,其現行成本就是公允價值。但是兩者在計量重點上顯著不同,公允價值強調的是資產為企業創造未來收益的能力,而現行成本著重的是該資產或類似資產的購置成本。
(三)公允價值與現行市價的關系
現行市價又稱脫手價值。IASC于1989年公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將現行市價稱之為可變現價值或結算價值,并將其定義為: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是指“按照現在正常變賣資產所能得到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而負債的結算價值是指“在正常經營中為償還負債將會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不予折現的金額”。
澳大利亞著名會計學者羅伯特·錢伯斯認為,企業是在市場中運行的,由于市場瞬息萬變,企業必須隨時根據市場變化作出決策。現在的脫手價值或在正常清理條件下的銷售價格對企業“現時現金等值”或適應市場能力是一個較好的指示器。公允價值是由現行市價直接演變過來的,并且兩者的計量時點完全相同。因此,某些資產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就是這些項目的現行市價。如FASB于1984年公布的SFAC NO.5《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與計量》有關條款建議:某些有價證券上的投資,應按其現行市價報告。某些涉及有市價的商品和證券的負債,也應按現行市價報告。短期應收項目和某些存貨則可按其可變現凈值報告。
(四)公允價值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關系
對于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在2000年2月FASB頒布的SFAC NO.7中,就已經明確指出了現值只是一種分配方法,通過現值計算是為了探求公允價值。SFAS NO.157更進一步指出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公允價值估價技術的一種。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會計為了反映經濟真實,達到真正公允的目的,在不同的時點,對不同的資產負債項目,應采取不同的計量方法進行計量。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允價值應該是一種復合計量屬性。
三、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選擇的影響因素
既然公允價值是一種復合計量屬性,就必然存在各個計量屬性之間進行選擇的問題。一般而言,有以下幾個因素影響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選擇:
(一)市場環境
市場環境是指影響商品市場價格形成的各種外在因素,如市場機制的健全程度、市場活躍程度、商品通用程度,以及各項市場參數是否易于取得等等。按照市場公開程度的不同,市場環境可以分為公開市場環境和非公開市場環境兩種類型。公開市場,也稱活躍市場,是指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市場參與者之間地位平等,買賣資源,并且買賣雙方都能獲得充分的交易信息,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進行選擇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市價就是資產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非公開市場,是指那些非競爭性的市場。在非競爭性的市場上進行交易的資產負債項目一般是那些因特殊原因不能形成競爭環境的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專用資產、稀缺資源、國家壟斷性資源、具有特許空間位置、難以替代的稀缺性資產、不能獨立存在的商譽、商標等等。對于這些資產來說,現值法或重置成本法可能是確定其公允價值的最佳方法。
(二)計量客體的性質
計量客體的性質不同,其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選擇就應不同。一般而言,如果資產的用途以本企業使用為主,其公允價值的獲取就應該從購買人的角度來考慮,對于這類資產來說,其公允價值的最佳計量屬性是現行成本法。如果資產的用途以外售為主,其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選擇應從售賣人的角度來考察。對于這類資產來說,其公允價值的最佳計量屬性是現行市場法。如果企業的資產或負債所導致的現金流入量或流出量能夠較為準確的測定,現值法就是公允價值的最佳選擇。
(三)估價方法的可靠性
可靠性的高低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選擇最為重要的取舍標準。IASC發布的IAS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66、69條規定:“初始確認后,企業應以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但在活躍的市場上沒有標價且其公允價值不可以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不按這些規定進行計量”。IAS39第70條進一步指出:“存在一項假定,即大多數可供出售或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是可以可靠計量的,但對于那些在活躍市場上沒有標價,而合理估計公允價值的其他方法對其又不十分合適或不好操作的權益性工具投資來說,這項假定會被推翻”。這幾條規定充分說明了可靠性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選擇的取舍標準。
對于如何規定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選擇是否符合可靠性要求,IAS39第96條指出:“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的情況有:(1)在活躍、公開市場上有公開標價的金融工具;(2)等級由獨立評級機構評定,且其現金流量可以合理估計的債務性工具;(3)存在恰當的計價模型的金融工具,且輸入該模型的數據由于取自活躍的市場而可以可靠計量”。從以上標準可以推出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的幾種情況:當計量對象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標價時,現行市價法或現行成本法是公允價值的最佳計量屬性;當計量對象的未來現金流量可以合理估計,并且具有可信性時,現值法是公允價值的最佳計量屬性;當計量對象的各方面條件與某一計價模型的假設條件吻合時,期權法就是公允價值可靠的計量屬性。
(四)信息成本
為了增強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可以增加信息的量或提高信息的質。然而,無論采取哪一種手段,都必然帶來信息成本的增加。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信息成本的增加所帶來的效益大于信息成本增加量時,才是可取的。在公允價值的各種獲取方法中,若經濟環境相對穩定,物價基本保持不變,歷史成本計量屬性是公允價值的一個較好的選擇,因為其獲取成本相對較低;若資產的公開市場價格較易獲取且信息收集成本不高,現行市價法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綜上所述,要選擇哪一種計量屬性才能真正體現資產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首先要考慮該項目所處的市場環境,市場環境的公開與否,公開程度如何,都對計量屬性的選擇起著主要的作用;在明確了市場環境的特征后,還應考慮該項目的性質和用途,根據其實現價值的不同方式選擇恰當的計量屬性;當然,可靠性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選擇的最重要的取舍標準,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選擇必須遵循可靠性標準;最后,根據成本效益原則,應選擇信息成本較低的計量屬性,并且只有當信息收益的增加量大于信息成本的增加量時,才會選擇另外一種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四、SFAS NO.157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選擇上的觀點
2006年9月頒布的SFAS NO.157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選擇上提出了新的觀點。該準則指出,公允價值計量假定市場交易者在計量日考慮了資產實體使用的可能性、法律許可和經濟可行性后,資產使用的最大化和最佳化,即對某項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應以該項資產被充分利用為前提,反映其給主體帶來的經濟利益最大值。例如,生產使用的資產,其最大化和最佳化是該資產能夠和其它相關資產一起作為一個整體為市場交易者創造最大值,此時,該資產可以和其它資產一起作為一個整體,按照現行市價法、現行成本法或現值法進行計量。如果資產不能和其它資產一起作為一個整體,即只能單獨發揮作用,該資產使用的最大化和最佳化是參與交易,此時,可以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計量。
SFAS NO.157把對公允價值進行估計的參照信息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并且把參照信息分為可觀察信息和不可觀察信息。可觀察信息是反映市場交易者從報告主體以外獲取的市場數據為依據而形成的,用于對資產負債定價的假設信息;不可觀察信息是反映主體自己的假設,是根據環境最佳信息對市場參與者定價時可能使用的假設進行判斷得出的。準則還要求,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應盡可能地使用可觀察的信息,同時盡量減少不可觀察信息的使用。
SFAS NO.157還給出了統一詳細的計量指南,大大提高了公允價值計量的可操作性。首先,確定了公允價值計量的目標,即確定資產或負債在計量日的脫手價格。其次,為達到該目標制定了詳細的操作步驟:1.確定作為計量對象的具體資產或負債,因為不同的資產負債項目具有不同的價值特征,實現價值的方式各不相同;2.對資產而言,確定恰當的估價前提,即要充分體現資產使用的最大化與最佳化,只有最佳使用的資產才能體現其真正的經濟價值;3.確定資產或負債的主市場(或最有利市場),因為在主市場(或最有利市場)中,充分競爭的經濟環境能使資產負債項目得到市場全面的評價,形成的價格最能體現該項目的公允價值;4.確定恰當的估價技術。在計量日不存在同類資產負債項目在活躍市場中有公開報價時,計量公允價值就應采取恰當的估價技術,并應最大限度地應用可觀察的參照信息,最小限度地使用不可觀察的參照信息。
五、SFAS NO.157對我國的啟示
2006年2月15日,我國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大量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它標志著我國對公允價值計量運用進入一個新階段。但是,公允價值計量在我國的運用還存在許多問題,應借鑒SFAS NO.157的研究成果,并結合我國國情,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一)明確公允價值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從邏輯學角度講,概念明確的程度取決于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內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它通過下定義來闡述;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特有屬性的事物,它通過做劃分來列明”(謝詩芬,2006)。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的定義相當于國際上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在公允價值概念中,對計量對象、交易主體、交易時態、交易市場以及交易價格都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在外延上,《基本準則》把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以及現值簡單并列,這顯然是不科學的。首先,SFAC NO.7認為,現值只是探求公允價值的一種分配方法;繼SFAC NO.7之后,IASC也指出,現值只是一種計量技術,它為一些計量屬性服務,幫助它們完成計量活動;其次,未能準確闡述公允價值的外延問題,著名經濟學家和會計學家坎寧于1929年在其著作《會計學中的經濟學》中提到了價值計量的直接計價法與間接計價法。直接計價法就是采用現值方法進行計價;間接計價法是采用歷史成本或現行成本、現行市價和短期可變現凈值進行計價。公允價值計量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計量價值,所以,從外延上說,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包括現值方法、歷史成本、現行成本、現行市價以及短期可變現凈值。
(二)統一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標準
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有35項具體準則采用了公允價值和(或)現值,但這些具體準則之中沒有一份統一的計量標準,這就使得各準則間公允價值的運用缺乏可比性,并且存在利用公允價值進行利潤操縱的風險。因此,應借鑒公允價值發展的國際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國情,制定統一的公允價值計量指南。
在披露上,我國現有準則的規定也不一致,有的要求披露金額、確認依據、方法以及影響四個方面的信息,有的僅要求對金額進行披露。這種不一致直接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應借鑒公允價值研究的最新國際成果,制定統一的信息披露標準,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更可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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