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業在各國經濟發展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數量都占絕對優勢,并提供絕大多數的就業崗位,GDP值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更重要的是中小企業有很強的創新能力,對科技進步也有很大貢獻。然而,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卻面臨著普遍的融資困境,嚴重的制約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
一、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現狀
我國中小企業目前的融資現狀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依賴于業主的內部融資和商業信貸,外部融資的比重較小。由于國內銀行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方面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企業平均78%的營運資金和82%的新增投資款項,均來源于企業內部資金積累和歷年留存利潤,而銀行提供的資金僅滿足企業流動資金和固定投資需求的10%。其中,大約60%的銀行貸款為短期貸款,借款用途多為流動資金,而且大部分貸款都流向了國有大型企業。另外,資本市場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作用更小,它們所提供的資金僅僅占企業資金來源的1%。而中小企業從外部籌集資金尤為困難,其90%的資金要從企業內部籌集或者向家人、朋友借貸。從CPDF的這個調查可以明顯的看出,我國中小企業主要還是依賴內源融資,獲得外部資金的能力和機會較小。
(二)在外部融資中,間接融資發展很快,直接融資的規模很小。中小企業在外源直接融資方面的困難首先是面臨嚴重的資本缺口。資本缺口表現為中小企業在已有的股票主板市場上的份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有學者計算約為5%),而二板市場(創業板)則尚未成立,因此難以獲得足夠的資金。此外,在外源直接融資的另一方式——債券融資方面,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一直呈現“股熱債冷”的局面,債券市場的規模非常小,我國中小企業在債券市場的融資額也非常有限。
(三)在主要的外源融資渠道——銀行貸款中,中小企業的貸款滿足率較低。在外源融資中,銀行貸款是主要渠道,但是我國的中小企業在銀行貸款方面仍有較大的障礙,貸款的需求并不能得到充分的滿足。在不同所有制企業中,私營企業貸款滿足率最低,由此可以推斷,私營中小企業貸款滿足率更低,屬于最難獲得貨款的群體。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成因分析
我國中小型企業多為民營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初具規模,但其進一步擴張與發展受到資金短缺的障礙。無論在直接融資上,還是在間接融資上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難,其原因主要表現在:
(一)金融體制障礙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對中小企業來說,最適合的融資方式應該是利用銀行融資,然而在現在的金融體制下,國有銀行處于壟斷地位,而他們服務的對象多數為大中型企業。其他銀行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能力上都不能滿足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國家也沒有建立起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結果導致民營中小企業想利用銀行間接融資,十分困難。再次,商業銀行普遍實行的擔保、抵押制度,也制約了中小民營企業信貸資金的流入。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夠是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對中小民營企業來說,從理論上講其融資的渠道有多種,企業可以用留存利潤來融資;通過銀行貸款融資;利用商業信用來融資;用發行股票融資;發行債券融資等等。但實際中,大多數民營企業在創立初期通過自我積累用留存利潤來彌補自有資金的不足,利用租賃,易貨貿易等商業信用形式發展起來的,由于我國銀行的政策導向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小民營企業向銀行貸款條件非常苛刻,很困難;而發行股票和債券來融資對民營中小企業來說更是難上加難。所以,當前中小民營企業不僅僅是缺少資金來源,更重要的是缺少融通資金的渠道。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開啟不足,沒有在加強資金融通方面采取優惠的扶植政策,在客觀上限制了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
(三)中小民營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是其融資困難的深層次原因。我國民營企業大多數成立時間短,規模小,自有資本偏低,抵御風險能力差。而且民營企業經營機制落后,管理不善,責任約束力弱,管理人員的行為不規范,財務管理水平低,資信普遍不高。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組織結構變動快,致使起籌資有較大的信用風險,這與發行股票,債券融資,銀行貸款的要求都不相符,所以很難得到各方的支持,是融資難的深層原因。
三、我國私營企業外源性融資困境的對策
(一)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建設,苦練內功,重塑形象,全面提升企業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化解中小企業外源性融資困境,必須內外互動,而努力重塑形象,全面提升企業自身素質又是其中的關鍵和重點。一是加快產權制度創新,不斷改進和完善企業運行機制,盡快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發展新機制。要根據貢獻原則、效率原則和公平原則,盡快理順內部產權關系,調整產權結構,促進個人資本的公眾化、社會化。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形成合理有效的內部約束與激勵機制,從而從制度上消除企業運作可能因個人失誤而帶來的風險,并以此在融資上獲得商業銀行和社會投資者的信賴與支持。二是積極參與社會經濟分工,加快產業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要摒棄小而全的低水平發展模式,找準優勢資源和特色產品作為結構調整的突破口,著力發展以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為支撐的技術密集型、以當地農副產品和自然資源深加工的增值型和與大企業協作的配套型產業,加快產品和技術創新步伐,不斷提高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發展后勁。三是樹立誠信意識,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資金運作行為,提高財務信息的可信度和透明度。密切銀企關系,自覺接受銀行與社會的指導和監督,努力構建良好的企業信用。
(二)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培育和發展多層次、多元化的商業銀行體系。現實表明,中小企業外源性融資難表面上反映的是融資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因此,僅靠出臺一些政策是不夠的,還必須進一步深化銀行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制度調整與完善,盡快構建起適應私營企業發展的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體系。一要打破國有金融壟斷,積極發展與私營經濟相適應的各類非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特別是地方性的中小私營銀行。從近期看,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還要依賴于銀行,但現有的金融業國有格局卻阻礙了私營企業的融資和私營經濟的發展。因此要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積極鼓勵和引導有實力的中小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特別是要抓住當前國家注資改造農村信用社的有利契機,新建或重組一批以民間資本為主、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盡快構建起“大、中、小銀行共同發展,國有、 外資、私營銀行互為補充”的多層次,多元化的商業銀行體系,全力支持私營經濟的發展。二要加快國有金融機構商業化和市場化改革步伐,突破傳統所有制觀念的束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機構應根據“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平等地對待各種經濟主體,而不能對任何一種經濟成份的經濟主體持歧視性態度。因此,金融部門,特別是國有金融部門要轉變觀念,提高對中小經濟的認識,拋去“恐私避嫌”的想法,切實做到多支持、少責難,多服務、少設障,多引導、少干涉。在信貸過程中要堅持“唯效益論”,而非“唯成份論”,充分體現效益優先的原則,在貸款審批、辦理手續、貸款延期以及貸款利率等方面消除對中小經濟的一些歧視性做法,不斷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三)著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全面拓展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資本市場是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選擇。因此,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也是舒緩我國中小企業外源性融資困境的重要途徑與環節。首先,進一步放松管制,制定并執行統一的股票市場上市標準,賦予中小企業與國有企業相同的平等市場主體資格,積極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通過資產重組方式借“殼”間接上市。其次,加快“二板市場”即創業板市場的建設,使成熟的中小高科技企業均能及時上市融資或變現退出市場;同時,努力創造條件并積極著手在中小企業經濟相對較發達的地區設立若干個區域性“三板”柜臺交易市場,使更多不具備上“二板市場”條件的中小企業也能通過柜臺交易市場兼并重組或進行產權轉讓。第三,開放企業債券市場,鼓勵、引導企業積極創造條件,通過發行債券融資。
(四)盡快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有效防范與化解融資風險。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完善貸款風險緩沖機制,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經驗。近年來,我國各地也相繼設立了一些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但是由于我國擔保業才剛剛起步,業務管理和經營模式尚處在探索階段,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解決。一是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有法可依、規范發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市場準入機制,充分調動和發揮政府、企業和個人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籌措與充實信用擔保資本金,有效解決擔保機構規模小、擔保能力不足的問題。三是加強管理,從體制上盡量確保各類信用擔保,特別是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和效率標準有效運作,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信用擔保業務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五),拓展融資渠道。各中小企業必須努力培養與銀行培養良好的合作關系。因為良好的銀企關系可以使得企業獲得充足的資金來源。隨著我國政府逐漸放寬對資本市場的限制,各類企業開始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從事各類股權融資活動,企業到境外融資的方法有多種,既可以到國外上市,還可以通過債權、股權或以知識產權入股,與外國企業合伙成立上市公司。也可以嘗試通過國內的擔保機構向境外的銀行、財團貸款。另外,風險投資、租賃融資、交換股權等融資擴張方式也越來越流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合適自己的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