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校構建服務型行政管理體系的理論與實踐背景
學術界有關“服務行政”和“高校服務型行政管理”的理論探討、各級政府機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實踐探索以及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 為高校構建服務型行政管理體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論與實踐基礎。
1.關于“服務行政”的理論探討
“服務行政” 一詞最早見于德國行政法學家厄斯特·福斯多夫(Ernst Forsthoff)發表于1938 年的代表作《當成是服務主體的行政》一文[1]。在國內,“服務行政”思想的提出至少可以追溯到20 世紀90 年代初。當時,臺灣學者陳新民在《公法學札記》一書及其他一些相關文章中對福斯多夫提出的“服務行政”概念進行了介紹與解讀[2]。此時,大陸的一些學者也開始意識到建立服務行政的必要性。郭道暉指出,在市場經濟中,最好的政府應是以行政權力為人民權利服務的政府[3]。陶學榮認為,要不斷創新行政體制,增強其適應性,使之適應人民群眾、社會組織和企業單位不斷增多的對政府行政服務功能的需要[4]。張成福認為,“管制行政”與“服務行政”的沖突是公共行政與經濟社會發展沖突的主要表現之一。在他看來,應當要使公共行政由國家權力的載體過渡為為公眾提供服務的實體[5]。崔卓蘭也提出要將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融為一體,樹立“管理即是服務”的思維模式[6]。張康之則把歷史上的行政分為三種模式:統治行政、管理行政和服務行政[7]。在他看來,人類社會行政模式經歷了從“統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務行政”的演進過程,建構“服務行政模式”是人類行政發展的必然趨勢。馬敬仁也明確指出,“服務行政”將是我國政府、企業和社會管理發展的必然趨勢[8]。從此, 公共行政將走向服務行政逐步成為學術界的共識。自20 世紀90 年代末期以來,一些學者開始對“服務行政”的內涵與特征進行更深入的探究。沈榮華指出,可以從觀念、功能、本質這三維角度來考察服務行政的內涵結構。從觀念上講,服務行政應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出發點,確立親民意識和責任意識;從功能上講,服務行政就是要轉變政府的角色,使政府成為公共服務的供給者,要以出于公心、服從民意、設身處地為人民著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為己任;從本質上講,服務行政應以人民為主體,使政府充分發揮社會公共事務的服務性功能[9]。
學者張康之在不同的文章中對服務行政模式的特征做了深入的探討。在張康之看來,在社會主義公共行政模式中,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僅是一種行政觀念,而且是通過立法的形式被確立下來的一種制度。首先,服務行政是服務本位的行政。服務行政必然會繼承管理行政中的全部社會管理職能, 但服務行政的管理是建立在為社會服務的原則基礎上的,管理是手段,服務是目的[10]。其次,服務行政是公民本位的行政。服務型政府將徹底拋棄舊的治民觀念或“為民作主”的觀念,而確立為民服務和“人民作主”的理念,“政府定位于服務者的角色上,把為社會、為公眾服務作為政府存在、運行和發展的基本宗旨”[11];第三, 服務行政是社會本位的行政,“服務型政府堅持以社會為本位, 在市場經濟條件和民主政治的實踐中培育社會自主運行的健全機制,擴大社會自治的范圍,即使存在著對社會的控制和干預也是從屬于服務的目的[11];第四,服務行政是公正的行政。張康之認為,統治行政中不存在公正,管理行政中的公正也只是一種虛假的公正,而服務行政“要求行政人員的被授權完全用來為行政客體的服務上,不允許行政主體的個人私利滲入其中,整個社會的任何一種力量,任何一個地區,任何一個團體,作為行政客體,都是服務的對象,行政人員平等地對待一切服務對象,所以就能夠實現公正行政”[7]。
2.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實踐探索
自20 世紀70 年代以來, 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逐漸成為世界性的熱點問題。雖然不同國家在政府改革理念上各有各的側重點, 但提高公眾服務質量是各國政府共同追求的改革目標。由管理行政轉向服務行政成為21世紀世界各國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趨勢。在這一趨勢的影響下, 我國政府也明確提出了構建服務型政府的改革目標。2004 年2 月21 日,溫家寶總理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專題研究班結業式上的講話中正式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2007 年10 月15 日,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所做的報告中,進一步強調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并明確提出要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事實上,在中央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之前,部分地方政府就已經開始了構建服務型政府的實踐探索。例如,早在2002 年初,南京市政府就提出要建設規范透明、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2003 年2 月,南京市政府頒布了《關于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并從建立民主科學的公共決策機制、推行行政法定化、提高公共服務效能、建立新的社會評價系統等方面著手進行政府管理體制改革[12]。重慶市政府也于2003 年8 月頒布了《關于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工作意見》,并從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推進行政法治化、建設優良的市場經濟環境等方面提出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安排。此后,尤其是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目標之后,許多地方政府也陸續推出了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改革措施。構建服務型政府, 加強公共服務職能成為我國政府管理模式變革的重要趨勢。在這一背景下,提升服務水平也開始成為我國高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