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貨幣資金控制要點
貨幣資金的控制要點概括地說,應把好“一關”,管住“七點”。
(一)“一關”
即把好貨幣資金支出關。節流等于開源,控制非法和不合理的資金流出,等于為單位帶來了等量資金流入。一個持續經營的企業在每天若干筆資金的支付中,如何判定哪筆支出合法、合理,而哪筆支出有問題呢?關鍵的一點是看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理。具體來說,就是要搞清楚這筆錢為什么要出去,又是怎么出去的。為此要做到“四審四看”。即:一是審支付申請,看是否有理有據;二是審支付程序,看審批程序、權限是否正確,審批手續是否完備;三是審支付復核,看復核工作是否到位;四是審支付辦理,看是否按審批意見和規定程序、途徑辦理,出納人員是否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二)“七點”
1.管住貨幣資金的流入點
就是要搞清楚錢是從哪兒來的,以什么形式來的,來了多少,還缺多少,沒來的錢怎么辦。同時,對已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2.管住銀行開戶點
對銀行賬戶的開立、管理等要有具體規定。這里需要特別提示的是一些單位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各種理由在同一銀行的不同營業網點開立賬戶,或者同時跨行開戶、多頭開戶、隨意開戶。更有甚者,將單位公款以職工個人名義私存銀行為搞“小金庫”提供方便。因此,按照有關規定,應及時、定期對銀行開戶點進行認真清理和檢查。
3.管住現金盤存點
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由于它使用方便,也一直是犯罪分子最“青睞”的對象。在現階段很多單位的日常現金盤點工作基本上都是由現金出納人員自行完成的,應改進這項制度,至少應增加其他第三者參與盤點或監盤的內容,保證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不出紕漏。
4.管住銀行、客戶對賬點
一切貪贓枉法行為都喜歡秘密、黑暗,都怕見陽光,怕公開。對賬就是公開,就是使雙方或多方經濟交易事項明朗化。一般而言,單位與銀行之間的對賬較有規律,按照有關規定,每月至少要核對一次。相比之下,單位與客戶之間的對賬難度要大得多。一是因為社會信用危機的普遍存在,使得逃債的行為時有發生;二是客戶分布天南地北,相隔遙遠,比較復雜,客觀上也增加了對賬的實際困難。因此,應加強與異地和同城單位之間往來款項的核對,確保貨幣資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時、足額。
5.管住票據及印章保管點
各單位要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備查登記簿,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備查簿需作為會計檔案加以管理。同時,單位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并且嚴禁由一個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要始終堅信,制度約束比個人的自覺性更可靠、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