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的特性
綜觀各國工業化發展史,工業化成為經濟擴張的主要動力,其生產能力超越了農業社會對人口數量,以及自然的依賴,使經濟增長在數量和連續性等方面得到保證。 工業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工業企業的發展和擴張一方面依賴于技術創新帶來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依靠于市場環境的差異性、相對成本優勢,以及以土地為基本發展要素的建設活動。在企業進行工業園區開發等建設活動中可能會涉及到征地與城鄉居民住房拆遷和環境治理等方面,由此引發相關區域農民和居民因失地、失房、失業帶來潛在突發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以及相關的生態污染環境問題,這些問題在不同程度上制約著工業企業的升級。因此,建立健全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有助于加快工業企業的健康發展,推進工業化進程。
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具有以下特點:(1)多層面性。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因企業所處的政治、經濟、文化不同而有所異,不同地區企業所面對的補償機制會有所不同。(2)超規范性。韋伯認為,“超規范”這種對社會不可推卸的責任正是企業作為社會主體所必須遵守的最具代表性的社會倫理。(3)雙重操作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社會成本補償機制的建立和實施一方面需要體企業和行業內部制定有效的行業規則,反映企業自身對環保等方面的一些自我要求;另一方面則是外部,如政府部門和商會設立對應的政策規范,在要求企業形成對社會的一種承諾,形成社會契約進行自我約束的同時進行定時定期的外部監管。
二、工業企業社會成本測量的難點
1.無補償意識。目前仍然有相當多工業企業把社會資源、環境資源看作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任何人都可無償使用的自由財產,因此沒有認識到企業發展中的應該承當的社會責任和環境保護義務。
2.無貨幣劃標準。補償的結果最終在價格上得以體現。所謂合理的價格不是人算出來的,而是由市場來確定的,只有完全的市場或者理想市場才能正確地計算出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但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資源和環境市場并不是完全的,或者根本就不存在市場。因此,用傳統的經濟學方法,根本不可能估算出合理的價格。
3.弱勢群體勢單力薄。一般來說需要得到社會補償的大多為弱勢群體,如山區居民、欠發達地區等,而需要給予補償的恰恰是強勢群體,如企業和政府。在這種不對稱的談判與博弈中,弱勢群體利益被侵害時往往很難得到合理公正的維護。
三、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的實踐路徑
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是以工業企業為支付補償的主體,其在自愿和安慰方面的性質尤其突顯。因此,為了避免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的短期行為化和政策失靈,使其社會成本補償機制落實到實處,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的實踐模型應該由政府協助、法制規范和工業企業自身約束三部分構成:
1.政府協助是基礎
(1)建立就業與生活保障制度。以市為單位,各級政府建立失地就業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拆遷城鄉居民充分就業、穩定生活來源。
(2)建立養老保障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以市為單位、各級政府要建立失地農民城鎮化養老保險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將農村城市化人員直接納入城鎮保障體系。
(3)建立失地失業居民最低收入社會保障制度。以縣為單位,建立失地失業居民最低收入社會保障制度,給予生病、殘疾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貧困人口和家庭實行最低收入社會保障。
2.法制規范是保障
(1)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法律化。由政府主導,以法律形式將補償范圍、對象、方式、補償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確立下來,避免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的短期化等問題。
(2)完善立法機制,實現利益相關者的廣泛平等參與。一是,減少政府部門化色彩,理應在專職化、專家化的條件下確立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的相關標準,實行專家立法;二是,提倡利益相關者,尤其被補償一方應該參與立法,加強和完善聽證制度,真正反映利益相關者的訴求;三是,建立健全違憲審查機制,對現行法律法規制度進行違憲調查。
(3)嚴格執法是關鍵。執法部門必須下決心追究政府違法、部門違法,以及其他各種違法行為。保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是工業企業社會成本補償機制落實的根本保障。
3.企業自身約束是關鍵
(1)樹立三大效益觀。工業企業在發展中首先需要堅持以生態效益為自然基礎,以經濟效益為直接目的,以社會效益為最終歸宿的效益觀,實現三大效益觀的有機結合。 (2)增強工業企業治理能力。工業企業在企業治理當中一方面要關注企業制度、企業文化的設計,另一方面更要加快工業企業的產業技術的升級,提高企業產業的同時降低能耗,減少環境污染。
(3)提高工業企業生產技術水平,做好環保回收治理工作。根據著名的“波特假設”,“恰當設計的環境規制可以激發被規制企業創新產生效率收益相對于不受規制的企業這可能會導致絕對競爭優勢相對于規制標準較低的國外競爭者而言環境規制通過刺激創新可對本國企業的國際市場地位產生正面影響。”即工業企業可以通過啟動社會成本補償機制中的環境成本補償來彌補環境成本內部化帶來的損失, 實現企業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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