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強化高校預算管理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關系
高校預算管理是高校財務管理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它貫穿高校預算編制和執行的全過程,是高校進行各項財務活動的前提和依據。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規范預算資金的管理,強化預算執行和監督,有利于充分調動高校內部的各種積極性,實現高校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有利于加強高校收支活動的管理,促進高校各項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有利于強化高校預算的約束性,進一步增強學校的預算管理責任,從而推進高校教育事業穩定、協調、健康地發展。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從本質上要求強化高校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種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模式,是一種強化財政支出管理的行之有效的辦法,它是指財政部門對各預算單位的經費不再事先預撥。財政資金的使用,由各部門根據細化的預算自主決定,由財政部門核對后準予支出,財政資金將由單一賬戶進行轉賬結算。國庫集中支付,加強了對財政政資金支付使用全過程的監控,有效地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規范性,增加了預算執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了預算收支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為財政運行管理和宏觀經濟調控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參數。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的實施,直接影響著高校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內容和方法。
預算管理是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前提和基礎,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高校預算管理的作用目標上是一致的,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都是對財政資金的有效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高校預算管理中的部門預算提出更高的要求,它要求編制的部門預算,資金要落實到具體的項目,有預算才能有支出。預算的內容要細化,對財政專項經費的預算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所確定的專項預算項目,要提供論證報告和項目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對涉及大宗政府采購的財政支出,要事先附有合同或協議。只有這樣,才能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本質要求。
二、目前高校預算管理中尚未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要求的突出問題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國高校中已經若干年頭,但尚未完成與高校預算管理相對接,許多方面還沒有完全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
1.缺乏預算管理意識。在高校中,許多高層管理人員對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預算管理認識不足,對部門預算編制不夠重視。高校實行生均定額撥款后,高校當年的財政撥款數只和當年在校學生人數有關。從前主管部門召開的預算會議,主要是對經費進行劃分,而今則不一樣了。因而部分主管財務工作的領導對預算管理工作沒有像從前那樣認真和積極參與。有些高校編制的部門預算數據,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或專家的科學論證,只是由財務人員在往年的開支基礎上進行簡單的加減,編制預算成為“數字游戲”。由于高校的教學、科研和其他管理部門沒有積極參與預算編制,因此,所編的部門預算項目和金額脫離了高校的實際情況,常出現有項目預算而沒有支出,有支出而又沒有項目預算的情況存在,這必定會影響到學校事業的發展。
2.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學校編制部門預算與學校內部綜合預算之間存在項目和金額不一致;學校內部綜合預算相對細化,而部門預算比較粗糙,高校執行的預算是學校內部綜合預算,部門預算與部門決算之間沒有緊密的聯系,部門決算中缺乏對部門預算編制與執行結果的有效分析和評價,因而所編制的部門預算對高校財務管理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3.預算編制不完善、方法不夠科學。有的部門預算沒有調查研究和分析,閉門造車,預算編制缺乏充分的科學依據;有些預算是由財務部門包攬,預算項目沒有細化,預算支出沒有科學的定額和標準,預算方法簡單,多采用“基數+增長”的方法來編制下年的預算,預算基數大多依靠經驗來核定,至于基數是否合理、項目是否有變化,不去加以考慮。有些部門為了多拿經費,虛列預算支出項目或夸大支出項目。這就使教育資源沒有得到合理的分配,也加劇了資金的供求矛盾。
4.預算執行缺乏應有的監控和評價體系。預算管理過程中,既沒有配套的跟蹤管理和考核指標,也沒有相應的監督和獎勵制度,對資金的使用效益也難以作出正確和完整的評價。
三、強化高校預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1.更新觀念,強化財務預算管理意識。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變了財政資金的撥付方式,高校對財政資金不能再像從前一樣靈活合理地調度,使人產生資金管理受制于他人的感覺,進而對部門預算的編制不夠重視。要改變這種錯誤的觀念,政府財政部門必須采取措施加大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宣傳力度,使高校員工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充分認識到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沒有預算就沒有支出的剛性要求,使其建立起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觀念和辦事原則。再一個是要使部門領導更新預算管理理念,以身作則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部門領導是否正確認識和重視預算管理工作,對能否搞好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2.學校編制和執行的年度預算,應規范并實行統一的預算方案。當前許多高校編制的預算,有部門預算和校內綜合預算之分。部門預算是學校向財政部門爭取經費撥款和進行資金分配的工具,而校內綜合預算則是把預算資金細分到校內具體的部門和具體的項目。部門預算編制的時間比較早,一般上年度8月份就開始編制下一年度的預算。而校內綜合預算一般在上年底或下年初才開始編制,下達預算經費指標也相對比較晚,有時甚至到當年的4、5月份才下達經費預算指標,執行這種預算沒有多大實際意義,對財務管理沒有起到促進作用。國庫集中支付執行的是部門預算,為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高校應結合部門預算改革和部門預算編制時間的要求,把部門預算和學校綜合預算統一起來,也就是把部門預算細化,學校綜合預算融于部門預算之中,把兩者編制的時間、基礎、內容、項目統一起來,真正做到部門預算就是學校所執行的年度預算。只有這樣,所編制的部門預算和部門決算之間才有聯系。通過將預算數與決算數進行對比分析,總結和處理預算執行、預算監督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對預算執行情況作出評價,為預算管理提供依據。
3.預算編制要科學合理和規范。編制預算一定要按部門預算的科目體系進行,優化支出結構,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優先保證高校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對預算事項要充分論證,對所列的收支項目必須有合理的編制依據;要細化預算編制的各個環節,使所有財政資金的支付在預算中都有明細的項目;要有詳細的定額標準,實行預算經費按定員定額管理,人員經費按定員標準測算、公用經費按定額標準測算;預算項目經費的多少,應采用科學的零基預算法來確定。
4.健全預算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的制度是搞好工作的必要前提,強化預算管理,必須制定好專門的預算管理規章,如預算編制的原則、編制的程序和編制方法等規章制度。
5.建立預算管理體系。第一,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組織機構。為使預算管理工作的有效運行,高校必須設立權威性的預算管理領導小組來負責預算的編制、執行、控制和考評等領導工作。組長由校長來擔任,其他組員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教學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學校黨委是學校的決策機構,預算領導小組應向校黨委負責。第二,對預算執行進行嚴格監控。財務部門要通過建立項目賬,利用現代網絡工具,對項目支出進行實時監控,隨時掌握財務動態,將實際的預算執行情況與預算標準進行比較,找出偏差并加以調節。第三,建立預算管理考核評價機制。以成本效益為宗旨,建立科學的預算支出考核指標體系,以考核指標對照預算執行結果并作出合理的評價,對完成預算管理目標的單位和個人應加以表揚和物質上的獎勵,對沒有完成預算管理目標的單位和個人應受到一定懲罰。第四,為了保證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預算的有效實施,就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通過內部審計來核實預算管理是否達到預算管理的目標,所作出的評價是否客觀公正。
6.強化財政執法監督。財政部門應加強對高校預算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對財政資金進行績效審計,并對違法亂紀行為進行處罰,從而提高財政監督的威懾力。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促使高校重視部門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約束,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使有限的財政資金盡可能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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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萬宏.高等學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問題與應對[J].教育財會研究,2005(1)
(作者單位:廣東技術師范學院 廣東廣州 510665)(責編: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