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會計委派制是由各行政、企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的會計管理部門,向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并行使職權。
[關鍵詞] 委派制 管理體制 監督
一、前言
會計人員是執法人員,會計部門是具體的執法部門,擔負著貫徹國家的財經法規、制度,維護國家利益的任務,我國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會計人員委派制是大勢所趨。明確委派人員的職責權限為了保證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取得實效,委派部門要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職責、權跟及與被委派單位,要大膽創新,處理好工作原則與方法策略的關系,在具體操作時要認真仔細,這樣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2007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指出“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但《會計法》未進一步明確財政部門主管會計工作包括主管業務制度建設和會計人員人事歸屬?,F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是:人事任免、管理權在用人單位、業務指導和制度建設權在財政部門,這種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易造成弊端。具體表現為會計人員的雙重身份,不利于按統一的標準和價值觀實施會計監督,會計人員的自主確定,不利于財政部門對會計人員的監督和保護,財政部門管理會計人員的職能難以充分發揮。
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的原則與方式
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應該達到“五個確?!?即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確保委托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會計主體負責人的正當權益、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率(益)和確保會計人員能夠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此基礎上,改革應遵循確定性、適應性原則、間接性原則、普遍性原則和合規性原則。當前,應完善現行法律體系,界定會計人員委派制的范圍、委派會計人員和派出單位及會計主體負責人的責權利,使改革在法律的護駕下運行。針對目前會計人員管理體制不順,理論界提出了改革現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諸多設想,歸納起來大體有:會計人員委派制、會計人員適度管理體制、會計社會團體的自律管理、會計人員回歸企業。
三、實行會計人員委派制消除現行管理體制的弊端
采用會計人員委派制是可行的,會計委派制是由各行政、企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的會計管理部門,向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并行使職權,派出的會計人員對派出機構負責,派出機構對會計人員實行統一考核、獎懲、任免及工作過程實施管理的一種制度,它具有權威性。
1.會計委派制的主要形式,會計委派制大體上可歸納為三大類
(1)對行政事業單位委派,具體分為:①“直接管理”形式。②“財會集中制”形式。
(2)對國有企業委派,具體分為:①對國有大型企業委派財務總監。②對國有中、小型企業委派會計負責人。③企業集團內部委派制。
(3)對鄉鎮集體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委派,具體分為:①由鄉鎮政府對鄉鎮企業委派會計主管人員。②實行賬目集中核算管理。
2.實行會計委派制的積極意義
實行會計委派制后,委派會計受財產所有者委派為企業提供會計服務,同時約束和監督經營管理者的不良行為,由此可帶來許多積極作用和影響,具體表現為:
(1)會計委派制能為企業財產所有者提供最佳的監督者。(2)會計委派制使對經營管理者的監督更為及時和有效。(3)會計委派制有利于調動會計人員的積極性,保障和監督他們反映真實的會計信息。(4)會計委派制有利于加強對會計隊伍的統一管理,促進會計工作的職業化和社會化。實行會計委派制能夠規范會計核算,加強會計監督,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會計委派制存在的不足表現為:容易忽略會計的管理職能、委派會計的工作易受企業經營者控制、難以建立會計人員的有效激勵機制、有可能挫傷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
四、會計人員委派制進一步完善的建議
明確會計委派制的實施范圍,建立健全委派會計的再監督機制,明確界定委派會計的職權范圍,既要做好監督,又要搞好管理,使委派會計人員能站在企業的經營角度來處理各方面關系,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標。
1.建立健全會計委派制的法律法規
各級地方政府在委派制的實施過程中,必須根據委派制的總體要求,制定切合實際的法規及管理辦法,規范委派程序;規定委派會計的條件及任職資格,明確其職責和權利義務;建立委派會計的定期考核制度和定期輪崗制度,實行委派會計人員回避制度和獎懲制度等。
2.堅持分類靈活委派
對于那些業務簡單、內部機構分工少或經濟規模小的小型企業不宜實行委派制,而對那些財務業務量大、單位內部機構分工多或經濟規模大的大、中型企業、國家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等,以及由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
3.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要通過會計專業資格考試,憑證上崗,同時要按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德才兼備的原則公開錄用,這樣有利于培養和選拔會計人才,廣泛地吸收會計人才。深入開展委派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每年組織至次培訓活動,對委派會計人員進行業務知識、政治思想及組織協調能力等方面的培訓,不斷提高委派會計的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
4.正確處理好各種關系
實行會計委派制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會涉及到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稅務、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會涉及到單位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人員、稽查特派員、注冊會計師等。在這其中,委派會計人員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要求委派人員嚴格自律,認真處理好各種關系,尤其要注意處理好與單位負責人的關系。
五、總結語
隨著新《會計法》的實施,會計的監督職能日益突顯,對企業來講,在外部會計監督越來越具體、越來越強化的環境之下,必須花大力氣,盡快實行會計委派制,委派的會計人員要擺正自己的位置,采取在服務中監督和在監督中服務的方式方法,干實事,不越權,不指手畫腳,既要維護資產所有者的正當權益,合法、客觀、公正地反映會計信息,做到會計工作規范化,又要當好單位負責人的參謀,為單位出謀劃策,提高單位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