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稅法》教材與2006年相比,整體結構未發生調整,仍然是十八章的內容;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都補充增加了一些新的規定,這些補充規定對于《稅法》考試的計算題和綜合題有重要影響,特別是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改變,對今年企業所得稅影響較大,考生要特別給予重視。
《稅法》課程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及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第一個層次的稅種,約占50%的分值;營業稅、消費稅、印花稅和征管法是第二個層次的稅種,約占25%左右的分值;針對這六章必須認真研讀,反復推敲,認真領會稅法的政策精神。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視同銷售行為與進項稅額轉出
一般納稅人采用標準計稅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 =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為正數繳稅,應納稅額為負數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正確計算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應掌握九個關鍵問題:銷售額的內容、銷售額不包括的內容、特殊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行為、銷售額確認的時間、準予扣除的進項稅額、不準予扣除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進項稅額申報時間。
(一)視同銷售貨物行為
下列八種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考生必須熟練掌握,考試中主要是計算題和綜合題。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注釋】
第一,代銷與經銷不同。
第二,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掌握三點內容:①收到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②未收到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當期計繳增值稅;③不得從銷售額中“坐支”代銷手續費。
第三,銷售代銷貨物,掌握三點內容:①取得代銷手續費,計繳營業稅;②不得將銷售額滯后入賬;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注釋]應于移送時,計繳增值稅。
4.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二)進項稅額轉出
二、消費稅委托加工業務的稅務處理
(一)什么是委托加工
首先要求考生準確把握委托加工的含義。
(二)判斷標準
(三)代收代繳稅款
(四)正確計算代收代繳稅款
(五)用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其已納稅款的抵扣
三、企業所得稅中的難點
(一)納稅人接受非貨幣性捐贈
(二)計提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基數
(三)公益、救濟性捐贈限額的計算
(四)企業股權投資的稅務處理
1.股權投資所得的稅務處理。
2.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稅務處理。
(五)企業債務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辦法
四、外商投資及外國企業所得稅的難點
外商投資及外國企業所得稅也是稅法考試中重點稅種之一。歷年考試中各種題型都會出現,特別是作為綜合題型出現。題量4-6題,分值12-15分左右。近兩年來,本章出題通常與增值稅、消費稅結合出計算題,與增值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結合出綜合題。因此,難度較以前有所提高。考生復習時要掌握每個政策要點及不同政策的結合運用,本章真正的難點在稅收優惠政策,如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與追加投資的稅收優惠,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再投資退稅的稅收優惠。2006年,本章18分的安排說明了它的重要性。今年要保持稅法考試的難度,我認為還會延續2006年的出題思路。
五、個人所得稅的難點
個人所得稅是稅法考試的重點稅種之一。歷年考試中各種題型均出現過,特別是個人所得稅的計算題、綜合題都是重點,而綜合題常與稅收征收管理法相聯系。題量4-6題,分值8-10分左右。本章的主要類型題有三類:個人綜合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承租承包經營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和個人獨資企業應納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綜合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可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結合出計算題;承租承包經營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可以和流轉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法結合出綜合題。外籍來華人員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通常以單選性的計算題出現。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選擇題或與計算題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