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比新、舊會計準則,由兩者之間的差異分析可以看出,新會計準則將會對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會計處理和財務報告產生較大的影響。此次會計準則的修改尤其對上市公司影響較大,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的利潤在短期內發生較大的變化。
財政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已于2007年1月 1日起執行,我國這次會計改革修改了原有的17項會計準則(16項具體準則,1項基本準則),出臺了21項新準則,基本上構建了完整的會計準則框架。這次會計改革的背景、口號與前兩次改革相距較大。這次改革的口號是“與國際慣例趨同”,不是2001年的“與國際慣例協調”,也不是1992年的“與國際慣例接軌”。就基本準則而言, 2006年的會計準則傾向于以原則為基礎,而1992年的會計準則傾向于以規則為基礎。
一、會計要素發生變化
基本準則對會計要素的定義作了重大調整,完全按照2000年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大會計要素進行了重新定義。這也是基本準則在修改了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之外,還吸收了國際準則中的合理內容,在“利潤”要素中引入國際準則中的“利得”和“損失”概念,利得不是經營收入所得但構成利潤的組成部分,如固定資產的處置收益;損失不是費用但會減少企業的利潤,如固定資產的盤虧或毀損等。
二、新準則加強了“公允價值”在會計計量中的地位
在新頒布的會計準則中,由于公允價值在會計計量中得到確認,因而成為此次新準則與舊準則的主要區別之一。我們知道,美國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比較側重于對公允價值的應用,以體現會計信息的客觀性、即時性和相關性。當然,考慮到我國目前市場發展的現狀,財政部在修訂會計準則時也規范了公允價值的應用范圍,即目前主要在金融工具的使用、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要求使用公允價值進行會計計量。因此此次財政部會計準則的修訂還是比較謹慎的 。
三、存貨管理導致利潤受限
分析新準則可以得知,其中在存貨管理辦法等方面出現了變化,利潤調節將受到限制。在新的存貨準則中,取消了“后進先出”法,一律使用“先進先出”法記賬,這對生產周期較長的公司將產生一定影響。對于原先采用“后進先出”法、存貨較多、周轉率較低的公司,在采用新的存貨記賬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潤將出現不正常的波動。例如,采用“后進先出”法的家電上市公司,在顯像管價格不斷下跌過程中,一旦變化為“先進先出”法,后果將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當期利潤下降。
四、資產減值準備老皇歷不靈
運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操縱企業利潤是我國一些上市公司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新會計誰則頒布后,上市公司不能沖回上述準備。新資產減值準則中,在準備計提方面出現了變化。針對減值準備計提和轉回操縱利潤的問題,新資產減值準備指出,“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跌價誰備”、“在建工程跌價準備”和“無形資產跌價淮備”等減值準備計提后不得轉回,只能在處置相關資產后再進行會計處理。盈利下滑時,再將跌價準備沖回。這也是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 此外,新資產減值準則指出,企業在報送半年報和季報時都應披露是否存在資產減值的情況,這意味著上市公司在半年報和季報信息的披露額。如此一來可就方便了投資者及時把握上市公司的資產狀況,消除投資者與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對稱。 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計提減值準備進行利潤調節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將減值準備沖回,否則2007年執行新會計準則后,這些“隱藏利潤”將沒有機會浮出水面。從上市公司實際計提的減值淮備來看,一些公司的減值準備甚至超過了當期凈利潤。這些公司若在2006年報中轉回部分減值淮備,其利潤將大受影響。
五、新準則對金融企業使用金融工具具體準則的修改
新會計準則對金融工具的使用制定了4項具體準則,這對于金融企業特別是上市或擬上市的金融企業將會產生較大的影響。例如,新準則規定對于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并且要求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這就要求上市銀行必須謹慎使用衍生金融工具這把“雙刃劍”,因為“表內反映”將對金融企業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進行風險管理的行為產生重大影響,企業不但要考慮現金流等因素,還要考慮衍生金融工具對報表的影響,以避免給報表帶來過大的波動。
六、債務重組正本清源
目前的債務重組準則規定,企業發生的債務重組按照賬面價值進行賬務處理,即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資本公積,按照國際會計準則計入當期收益。在新的債務重組準則中,改變了現行的“一刀切”——將企業發生的債務重組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將原先因債權人讓步而導致債務人豁免或者少償還負債而產生的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但規定限制條件)。對于實物抵債業務,引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如果抵債資沒有活躍的交易市場,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其公允價值。如果雙方是非關聯方,雙方的協商作價可視為公允價值。按新規定,一些無力清償債務的公司,一旦獲得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將直接反映在當期利潤表中,可能極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
七、新準則增加了“投資性房產”報表項目
新會計準則要求在會計報表中必須單獨反映“投資性房產”項目,其計價方法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另外,如果存在活躍的交易市場,并且能夠確定和可靠地計量公允價值時,應該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投資性房產項目。但是在公允價值計量的模式下不允許計提折舊或減值準備,而應將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值之間的差異計入當期損益。這一修改將直接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業績情況,即如果上市公司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其以前購入的投資性房產,要知道這幾年房產、物業升值迅速,企業必須將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勢必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凈資產和當期凈利潤指標。
八、會計信息更準確
從國際上目前使用的企業合并會計準則來看,基本傾向的做法是購買法,即將企業合并交易看作是一個企業購買另一個企業的股權或凈資產的過程,但是按照購買法進行核算的情況,無論是國際準則還是美國的準則,均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排除在外。
業內人士認為,在我國的合并實務中,出現了不少企業合并均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如發生在一個企業集團內部的合并或者似乎在同一所有者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等,如果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排除在準則的使用范圍之外,將無法真正解決我國會計事務中出現的問題。
因此,在綜合考慮了相關情況的基礎上,企業合并準則最后確定,要按照參與合并的企業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并對兩例企業的合并會計處理都進行了規范。其中,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原則上應按照權益結合法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原則上應按照購買法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同時,對于母公司或者集團內一個子公司自另一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手中購買其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少數股權的情況,要按照購買法的原則進行處理。這表明今后我國上市公司發生的企業合并很可能按照權益結合法來處理。
至于企業合并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并相關的費用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問題,企業合并準則要求,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合并方為進行企業合并而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如律師費,咨詢費,與發生權益性政權直接相關的費用等,應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不構成企業合并中取得的長期股權的溢價中抵減;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發生的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費用,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