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終了對本企業有關資產的可收回價值進行估計,如果有關資產期末已經發生減值,應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以使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其實際可收回價值保持一致。企業會計制度列舉了八類資產減值準備,但其計提方法與會計處理不盡相同,下面分別對其進行說明。
1、壞賬準備。企業應當在期末對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在備抵法下,估計壞賬準備時,可以采用賬齡分析法、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和銷售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實際發生壞賬時,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如果發生的壞賬又收回,應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例如,某企業2003年估計壞賬損失為10000元,應計提壞賬準備10000元。
計提壞賬準備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10000
貸:壞賬準備 10000
實際發生壞賬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10000
貸:應收賬款 10000
壞賬又收回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10000
貸:壞賬準備 10000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應收賬款 10000
2、存貨跌價準備。企業應當在期末根據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原則,按單項或分類對存貨價值進行確定。如果期末存貨成本低于可變現凈值,不需要進行賬務處理,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仍按期末賬面價值列示;如果期末存貨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則必須在當期確認存貨跌價損失,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會計期末,比較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算出應計提的跌價準備,如果應提數大于存貨跌價準備的已提數,應予補提;反之,應沖銷部分已提數。提取和補提存貨跌價準備時,借記“管理費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沖回或轉銷存貨跌價損失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但是,當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得以恢復,其沖減的跌價準備金額,應以“存貨跌價準備”科目的余額減記至零為限。
例如,某企業2000年末存貨的賬面成本為150000元,可變現凈值為140000元,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0000元。
計提跌價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1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10000
如果2001年末該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135000元,應補提跌價準備5000(140000-135000)元。
補提跌價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5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5000
如果2002年末該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有所恢復,為147000元,則應沖減跌價準備12000(147000-135000)元。
沖減跌價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存貨跌價準備 12000
貸:管理費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12000
如果2003年末該存貨的可變現凈值進一步恢復,為155000元,則應沖減跌價準備3000(150000-147000)元(以以前已入賬的減少數為限)。
沖減跌價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存貨跌價準備 3000
貸:管理費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3000
3、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企業應當在期末對短期投資(包括短期股票投資和短期債券投資)進行檢查,如果短期投資發生減值,應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在計提時,可以按單項投資計提,也可以按投資類別或者投資總體計提。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時,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如果短期投資的期末價值有所回升,應在原計提的減值準備范圍內沖減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作借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貸記“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
例如,某企業對外進行短期股票投資,期末實際可收回價值低于賬面價值30000元,應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計提跌價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30000
貸: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股票 30000
下一期末,該短期股票投資的實際可收回價值又回升了15000元,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股票 15000
貸:投資收益—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15000
4、長期投資減值準備。企業應當在期末對長期投資(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按照單個項目進行檢查,如果所持有的長期投資已經發生減值(包括暫時性減值和永久性減值),應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并將減值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如果長期投資的價值得以恢復,應在原確認的投資損失的數額內轉回,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如,A企業以銀行存款450000元購入B公司普通股票75000股,并按權益法核算。同年7月,B公司遭遇洪水,企業被沖毀,部分資產已損失,并難以恢復,其股票市價下跌到每股2元。這時,A企業應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300000(450000-2×75000)元。
計提減值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投資收益—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300000
貸:長期投資減值準備—B公司 300000
假如B公司股價日后又回升到每股3元,應將已恢復的金額,在原計提減值準備的范圍內沖回。這時應沖回減值準備75000[300000-(450000-3×75000)]元。
沖回減值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長期投資減值準備—B公司 75000
貸:投資收益—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75000
5、委托貸款減值準備。企業會計制度仍然將委托貸款視為投資,但在具體核算時有別于短期和長期債權投資。期末,企業應檢查委托貸款本金的可收回性,如果委托貸款本金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本金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但是委托貸款的減值準備并沒有獨立的總賬科目,計提委托貸款減值準備時,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科目。至于委托貸款的利息收入,在“委托貸款—利息”科目核算,不需計提壞賬準備。
例如,甲公司2002年7月1日委托銀行貸款給乙公司300萬元,2002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據乙公司財務狀況預計其貸款本金的可收回金額為200萬元。這時,甲公司應計提減值準備100(300-200)萬元。
計提減值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投資收益—委托貸款減值 1000000
貸:委托貸款—減值準備 1000000
6、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發生損壞、技術陳舊或其他經濟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這種情況稱為固定資產價值減值。企業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并計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以確定資產是否已經發生減值。如果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應當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資產計提。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則應在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范圍內予以轉回,此時,應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例如,某企業擁有一臺F機床,年終賬面價值300萬元,但根據年終市場行情估計其可收回金額為250萬元。此時應計提減值準備50(300-250)萬元。
計提減值準備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500000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F機床 500000
第二年末,該機床賬面價值200萬元(全年已提折舊50萬元),同時根據市場行情估計該機床可收回金額為280萬元。此時,該機床年末升值80(280-200)萬元,但只能在原計提減值準備的范圍內沖回減值準備50萬元。